北京市房贷新政:离婚不满一年、名下无住房执行首套房贷
继北京市“离异3年内不得在京内购房”的限购政策正式废止后,4月22日,相关配套房贷政策有最新口径在网上传播: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北京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据悉,该通知已正式下发传达,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即可按此新规执行。
该消息来自《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通知》原文指出,“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该《通知》落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
此前北京执行的离婚未满一年即认定为二套房贷的政策,是2017年“317”一系列新政其中之一,从当年3月24日起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