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惩隐瞒、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

图为1月24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重症隔离病房医护人员病人治疗。(新华社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涉检察诉讼工作公告称,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公告指出,北京各级检察院将在2月3日恢复日常办公。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到检察机关阅卷的,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

公告表示,关于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检察办案和检察监督,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公告强调,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依法受理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况的举报,及时开展检察监督,努力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