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造焦虑、虚假夸大宣传的医疗广告,将受重点打击

为压缩医疗广告审查时限,减少企业申请成本,本市将推行“医疗广告审查告知承诺制”,并对医疗广告内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而制造健康与容貌焦虑、虚假夸大宣传的医疗广告则将受到重点打击。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起草的《关于优化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5方面内容。首先,明确了医疗信息公开与商业广告之间的界限。例如,医疗机构以保障公众知情权、科学研究与科普宣传为目的,主动、真实、准确地公开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学科、医务人员信息、诊疗服务、服务流程、环境导引、志愿者招募等信息的行为,一般不视为商业广告活动。

此外,为了压缩医疗广告审查时限,减少企业申请成本,本市将推行“医疗广告审查告知承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分别组织实施医疗广告、中医医疗广告审查告知承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

医疗广告将实施分级分类监测和包容审慎监管。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试点施行监测线索重点平台企业自行快速处置措施,对医疗广告内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研究制定医疗技术等广告发布黑名单,作为包容审慎监管的依据。

通知还明确了柔性执法与严厉打击的重点范围。其中,本市将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医疗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主动纠错。同时,将各级监督执法重点聚焦于打击不良导向、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制造健康与容貌焦虑、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