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以餐会贿选 北市议员应晓薇最终结果出炉

应晓薇(本报资料照片)

竞选连任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去年遭检举透过万华区华江里长候选人杨华中,于去年10月间在新东南海鲜餐厅以餐会方式贿选,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应女等人在餐会中虽有发表寻求支持的言语,但基于言论自由,可在各种场合发言支持特定候选人,加上当天桌菜10人份,价位8800元,并非高不可攀食材,难认足以影响投票意向,罪嫌不足,上月将应女、杨男6人不起诉。案经再议,台湾高检署审查后,支持北检的法律见解,今驳回再议,应晓薇6人不起诉确定。

检调获报,去年10月间,应晓薇涉嫌透过杨华中在北市中正区汀州路的新东南海鲜餐厅,席开5桌,宴请数十名桩脚及选民,有12道菜,每桌8800元,涉嫌以餐会贿选,违反选罢法。

事后选民指应、杨2人涉嫌在餐会中向选民寻求支持,并将当天现场饮宴的情形拍照,并向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检举。检调去年12月1日兵分5路搜索约谈应、杨等人。检察官讯后,将应女无保请回,杨华中则以15万元交保。

调查局依选罢法将应、杨、应的服务处王姓执行长、高姓主任及订席的殡葬公司陈姓负责人、彭姓经理6人送办。

北检调查时,应女辩称,她是依选举行程去参加餐会,是被动受邀参加,现场虽有提及支持她及杨,但纯粹是选举语言,杨男则称当天是邻长联谊餐会,不认为一场餐会就能帮应女拉票。

检方认为,应女等人在餐会中虽有发表寻求支持的言语,但基于言论自由,可在各种场合发言支持特定候选人,加上当天桌菜10人份,价位8800元,依据现今社会大众观念及人民生活水准,并非高不可攀食材,而与会者为当地里邻长等具有相当社会经历之人,难认足以影响其投票意向,贿选罪嫌不足,3月 23日将应女6人不起诉处分。

北检并将全案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因此应晓薇6人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