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女从小被卖掉!40年仅见1次面 无良父拿她聘金就落跑

悲情女从小被卖掉,40年仅见1次面,无良父拿了她的聘金就落跑,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是女子小萱(均化名)的父亲,阿国日前因为脚痛,导致没有办法工作,因此没有收入无法可以过生活,因而向法院声请,请求女儿小萱给付扶养费用,并且须要按月支付给她7000元,直到他的终老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小萱对此抗辩指称,她小时候就被父亲卖掉,仅有在她13、14岁时见过父亲一面,后来就未再曾见到过。不仅完全没有扶养过她,而且她在国中一年级时,还去金纸工厂赚钱给父亲,还去台菜餐厅端盘子。

还来因为父亲骗了别人的钱,有一天就跟祖母以及姐姐搬走了,只留下她帮忙处理债务,双方已经数十年未曾见面也没联络。她自己本身都要破产了,因此请求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阿国因生活无法自理,且其名下无财产,于2018年起到2022年,给付总额分别为3万6913元、1万5203元、275元、6038元、4195元等,堪认已有不能以自己之财产及劳力所得以维持生活。

而小萱的养母到庭证称,小萱约1 岁多时,因为那时候他没有小孩,小萱的阿嬷说要将她卖掉,阿国也愿意把她卖掉,当年给了他们6.2万 ,所以她就将小萱抱来养,之后就都是在照顾小萱。

养母表示,小萱国中一年级时,因为她的先生去世,小萱的阿嬷就把她带回去,但没让小萱读书,还叫她去工作,赚的钱还要拿回家,小萱小时候的遭遇真的很不幸,阿国不仅没尽扶养责任,后来小萱结婚时,阿国拿走聘金就跑路了。

法官审酌,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情节显属重大,彼此以长期感情疏离。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小萱给付扶养费,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