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大类场所8/1起扩大禁用PLA餐具 违法最重罚6000

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于杯底会有7号标志,并加注PLA字样。完全分解需要长达6个月时间、60度以上高温及特定菌种,在台湾分解状况并不好。(刘彦宜摄)

台北市辖内列管的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饮业等8大类场所共1.1万多家,即起不得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免洗餐具。(刘彦宜摄)

为落实减塑,台北市1日起扩大禁用生物可分解塑胶(PLA)免洗餐具,政策上路首日,环保局针对北市列管禁用免洗餐具的8大类场所业者展开稽查。环保局表示,列管的业者约1.1万多家,将优先针对有店面的餐饮业者进行稽查。违反情事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1200至6000元。

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指出,依环保署6月29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自8月1日起,辖内列管的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饮业等8大类场所共1.1万多家,内用、外带均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杯、碗、盘、碟及餐盒等免洗餐具。

她说明,环保局已于7月至北市辖内列管之业者进行宣导工作,包括说明法令公告内容、相关宣导等,确保业者了解政策内容,依法落实。若有违规情形,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1200至6000元。

林钰惠说,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于杯底会有7号标志,并加注PLA字样。稽查时会看店内有无使用塑胶类容器,并在柜台观察贩售情形,今日会完成150家查核,后续1个月会稽查1000至2000家,搭配相关查核作业进行。

林钰惠解释,生物可分解塑胶是由塑胶材质加上玉米、甘蔗等生物可分解材质,原希望能够对环境更加友善,但经这几年实验发现,要能够完全分解需要长达6个月时间、60度以上高温及特定菌种,台湾地狭人稠分解状况不太好,有可能还是送焚化炉焚烧。因此期望透过法令规范,进一步落实源头减量目标。

至于便利超商的微波食品是否也在法令限制范围内,林钰惠说,虽然微波食品属塑胶类容器,但是是在中央厨房出产时就用塑胶承装,商品形式于法律可被豁免,但如果是在现场填装便当、饮料等,则不在许可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