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厕管理自治条例有矛盾?峨眉停车场小便斗堵塞仍评优等厕所
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未来若不符合规定,要求限期改善仍未达到标准者,可处管理单位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资料照,张立勋摄)
台北市环保局创全国之先拟订「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但议员质疑内文对「设备功能完善」毫无着墨,甚至有民众向她陈情,获颁优良厕所的峨眉停车场却出现小便斗堵塞、流满尿液的情况。对此,环保局承诺,会将设备功能完善规定纳入草案,也会加强巡查被投诉的厕所,加强环境整洁。
北市自2001年推动公厕年开始,大幅提升北市公厕品质,但为满足市民及观光客对公厕品质的要求,因此拟订自治条例,明定环保局对北市公厕进行建档列管稽查,各公厕管理单位应完善公厕设施及确实清洁维护公厕环境卫生,并于1月18日至2月18日办理预告,广收民意。
钟佩玲质疑,草案虽要求公厕环境及设施应不脏、不湿、不滑及不臭,但该自治条例内却未提及「设备功能完善」一词,即使市府有对公厕硬体设置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但现行方式采综合评分,当设备功能出现状况,仍会出现因加分项目,评鉴结果仍为优等的矛盾情况。
钟佩玲举例,2月7日甫完成评鉴、获颁优等公厕的峨嵋停车场,3天后却有民众向她陈情,指一楼男厕2个小便斗均出现满是尿液的景象,同为有优等公厕的台北车站西三门男厕更有数处厕所贴上「故障待修」,她质疑外观、气味维护固然重要,但民众更在意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对此,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解释,各公厕被评定为优等后,市府固定每季巡检一次,但巡检只能检视当下状态,无法预测未来状况,建议民众若发现脏乱,当下可向公厕管理单位反应或向环保局检举,她稍早前往勘查后确认清洁状况都正常,设备问题则要求限期改善。
林钰惠指出,由于草案还在意见搜集阶段,针对议员要求增订设备功能完备相关要求,将会一并纳入考量,至于罚则部份,目前第11条已有规范,未符相关规定者, 可处管理单位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