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酒駕騎腳踏車 「拒絕酒測」慘吞4800元罰單

张姓男子酒后骑脚踏车,蛇行被员警拦下,张男不知酒后不能骑脚踏车,选择拒绝酒测,警方依法开出4800元拒测罚单。

北市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员警,日前凌晨1点多巡逻行经汀洲路,发现张男(61岁)骑脚踏车在路上左右摇摆,认定有异上前拦查。

员警发现他有酒味,依法执行酒测,孰料张男称不知道脚踏车不能酒驾,坚持拒绝酒测,警方尊重他权力,依法开出拒测罚单4800元。

警方表示,脚踏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微型电动二轮车,及个人行动器具(含电动滑板车、赛格威等),都属于道交条例中的「慢车」,酒后驾驶慢车仍会触法。

警方指出,依据道交条例,慢车驾驶人酒驾除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者,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

根据同条例规定,若慢车驾驶人拒绝接受酒精浓度测试,处4800元罚锾。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者,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张姓男子日前酒后骑脚踏车,被员警拦下,他选择拒绝酒测,员警对他开出4800元罚单。记者翁至成/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