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上百座公廁缺扶手、求助鈴 環保局喊查

北市纳管公厕。图为台北车站地下室厕所。图/报系资料照

北市府111年实行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维护公厕安全及环境卫生,但审计部发现,截至去年10月,环保局列管公厕6841座,上百座公厕尚缺扶手、求助铃等设施,而且其中设有亲子厕所的公厕,半数未设置儿童座椅及尿布台。环保局表示,目前都依法完成设施设置,并将从今年10月起针对延长期限届至者查核。

依北市公厕管理自治条例,公厕除便器及照明外,厕间内应设置贴心设施、扶手、求助铃等友善设施,违反者,应通知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处公厕之所有人或管理人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得按次处罚。

北市环保局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厕安全及环境卫生,推动公厕管理自治条例,112年度编列预算2269万余元,经查截至112年10月底止,环境保护局列管公厕计6841座,已于厕间内设置贴心设施、扶手、求助铃者,分别有6725座、5398座及6228座,设置比例均达7成以上。

但审计报告指出,排除经北市环保局在自治条例施行后新设公厕,同意予以展延设置友善设施期限1年者,其余未于厕间内设置贴心设施、扶手、求助铃者,仍分别计有13座、113座、48座,不利民众如厕安全及舒适性。

另查至112年10月底止,环保局列管公厕中设有亲子厕所者计有540座,设有儿童安全座椅及尿布台者各有260 座及278座,设置比率分别为48.15%及51.48%,仅约半数设置,且其中2项设施均未设置者计有227 座,未设置比率为42.04%,函请督促管理单位检讨改善。

北市环保局科长林钰惠指出,目前北市的列管公厕,扣除已延长设置期限及已经核准免除设置者外,皆已全数依法完成应设的设施,并从今年10月11日起针对延长期限届至者查核,如经稽查仍未完成设置者,依法将给予限期改善,如期限届期后仍未改善,则依法告发裁罚。

对于公厕设尿布台比例偏低,环保局指出,北市公厕自治条例,尚无对已建造完成的既有公厕,强制规范应设置尿布台,仅规范已提供尿布台的公厕,需维持该项设施正常使用功能,未来将持续优先鼓励市府维管的公厕管理单位,依照实际使用需求,评估现有空间是否适宜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