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环保公司非法囤积、转运垃圾 环保局:依法送办
台北市环保局日前查获,未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证的「宇尚清洁」有限公司,载运外县市垃圾并以台北市专用垃圾袋盛装,弃置环保局限时收受点子车内;另「清杰夫」环保公司与「德合环保」有限公司则遭查获于所属车辆停车场,违法囤积及转运垃圾,3家公司均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移送法办,并在10月28日配合检警搜索侦办。
环保局表示,宇尚公司在6月24日载运台北市专用垃圾袋盛装的垃圾包,弃置在清洁队限时收受点,经清洁队破袋检查发现垃圾包内含有多件外县市社区之产源资料,当场予以扣车处分,并在7月2日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环保局持续追查垃圾来源,并派员访查外县市社区产源,发现系委托德合公司及清杰夫公司等二家业者清运,稽查人员在7月22日、8月5日二度拦查德合公司清除车辆,发现未随车携带证明文件,垃圾来源不明,且将所载运废弃物囤积于所属停车场内,当场依法告发并限期改善。
环保局表示,经多次复查停车场,再于9月3日发现清洁夫公司于停车场使用铲装机(小山猫)进行废弃物转运,该两公司共同于一处停车场内违法进行废弃物贮存及转运行为,严重影响环境卫生,违规情节重大,该局依法废止清洁夫公司废弃物清除许可证,同时将德合公司违法事证移请发证机关新北市环保局处置,同时两公司一并移送法办。
环保局呼吁,废弃物清除机构受托清除废弃物应与产源签属契约,并将清除废弃物运至合法处理厂,不得任意囤积或以非法方式处理,而产源务必确认所委托清除机构是否合法,同时该局受托处理一般废弃物或一般事业废弃物,均以正式公文函复产源,始符合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