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潭溺死2幼女!陆配母杀人罪起诉 北院开接押庭当庭羁押
家住新北市的简姓陆配,因与公婆不睦,带2名女儿到碧潭,竟假藉拍照骗女儿下水,最后双双溺毙,台北地检署以杀人罪起诉后,29日将在押的简女(见图)移审台北地院。(赵双杰摄)
新北市34岁简姓女子,今年7月因与丈夫、公婆起口角后,带着年仅9岁、10岁的2名女儿负气离家,诱骗小姊妹至新店碧潭后,假意要拍照骗大女儿下水,再哄骗小女儿说去救姊姊,狠心目睹小姊妹溺毙,她则自行游泳上岸。台北地检署28日依杀人等罪起诉简女,台北地院今(29)日下午3点30分召开移审庭,法官萧淳尹当庭裁定羁押。
法官讯问,「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是否正确?」简女表示,这些都是她自己说的,正确。她当时带孩子出去没有错,「带她们去死是我的错。」她说,「如果可以选择,我会带她们去游乐园玩,去图书馆看书。」
她表示,案发前一天晚上有问孩子想去哪?先生还建议她们可以去南势角的麦当劳,但她们想去碧潭玩。她强调,「一时心心念念想去死,我愿意为我犯的错去赎罪。」不是当天早上决定去死也不是前一晚,是在往碧潭的路上。是吃完早餐后,走路时才忽然有死亡念头。
她说,「一时想着带着孩子去另一个世界,照顾她们,是想着三个人一起离开,一起照顾,我是来自大陆,我没有朋友,我不懂,当下一念之差做错了事情。」6月底,公公有威胁她说,「妳给我记住,如果我们和孙女关系不好,都是因为妳!」她哽噎道:「我现在不恨任何一个人,我只怪我自己。」
法官讯问:「公婆对妳不好,正常人是去杀公婆,怎么会去杀小孩?」她表示,是她当时做错了,她不应该带她们去跳河,而且她又活在这个世界上。她回忆,当时怀着她的大女儿,以为是幸福的开始。但她老公后来没工作,她不放让她小孩生活在这种家庭,才想说带她们去天堂。
法官讯问:「孩子死了,妳活下来,是因为在水中觉得冷了,呼吸真的很困难,对吧?」简女回应,她当时也不知道如何爬上来,只知道肚子很胀,喝很多水,已经没有知觉。法官接着说:「一定很痛苦,妳小孩在死前就是承受这种痛苦。」她说,「我有跟女儿讲,妳要等妈妈,马上就来。」
而对于继续羁押有何意见?检方认为,简女是陆籍人士,且自承在大陆有房地及其他财产,且父母手足亲友都在大陆。她在台湾已无固定住居所,潜逃回大陆可能性很高。此外,她涉犯杀人重罪,一般人趋吉避凶且畏罪逃亡之心理,逃亡可能性高,具有羁押之必要性,请钧院予以羁押。简女表示,同意继续羁押,「其实我也没地方去,自己犯的错要勇于面对。」
庭末,法官表示,简女犯罪嫌疑重大,又其本为大陆地区人士,在大陆地区有亲友及财产,也有地缘关系,且涉犯最轻有期徒刑10年以上之重罪,而重罪常伴随逃亡之常情,故有相当理由认为其有逃亡之虞,并斟酌其行为导致两名儿童生命无法回复,对他人生命法益造成重要损害,日后审理程序顺利与简女人生自由法益权衡,故裁定于今(29)日开始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