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是年轻人用语?骂人「婊卖家」不算污辱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1名21岁的陈姓年轻女子,2008年时在网路上向陈姓卖家购买1套cosplay的服装,但在拿到实品后却发现品质不如预期,与卖家沟通又未获得良好回应,因此于2009年在网路上写了一篇文章内容除批评该卖家的产品品质不佳,最后更补上一句「婊卖家」,卖家因此告上法院,但陈姓买家在2日获宣判无罪

这起案子持续缠讼了3年,板桥地检署最初时认为「婊」字是年轻人之间的流行用语意思是指遭到陷害或是蒙骗,与「婊子」并不相同;但由于高检署始终对此解释有疑义,所以在去年将此案三度发回续查。虽然检方改为认定「婊」等同「婊子」,以此起诉陈女,但板桥地院仍采取检方之前的说法,判买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