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餵!太平山上用麵包屑引誘「牠」 6旬翁誘拍畫面流出遭送辦

周男涉嫌用面包屑引诱黄喉貂,在架设摄影器材拍照,涉犯野生动物保育法,遭警方送办。图/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四大队提供

69岁周姓男子近日疑似在宜兰太平山国家森林游乐区内,用面包屑引诱三级保育类动物黄喉貂靠近,再用望远镜头摄影,遭警方调查,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地检署侦办。

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四大队指出,近年在台湾山区,目击黄喉貂的数量越来越多,也传出游客用食物或厨余吸引黄喉貂靠近的传闻;今年11月中旬,保七四大接获检举,有游客在宜兰太平山游乐区翠峰湖区域内用面包屑喂食黄喉貂,并提供影像佐证。

影像显示,该男子先在黄喉貂常出没的区域架设摄影器材,黄喉貂出现后,把撕好的面包屑撒在摄影区域附近,待黄喉貂享用面包,架起望远镜头拍摄。

警方将影像送到国立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服务中心鉴定,确认画面中动物是黄喉貂,该行为已涉犯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第42条「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或为其他利用」,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最高30万元罚金。

警方调阅监视器后锁定犯嫌车辆,循线追查到台北市周男,数日前请他到案说明。周男辩称是要拍摄鸟类,黄喉貂入镜只是巧合,并非有意引诱;警方研判,周男先布置好环境诱导,且拍摄的照片显然已经锁定黄喉貂,今依法函送宜兰地检署侦办。

保七四大指出,这是近年第一起民众擅自喂食野生动物遭到函送的案例。喂食小动物看似无害,其实已经破坏生态平衡,另外食物、厨余或垃圾处理不当,也可能危害动物健康或改变原有习性,呼吁民众不要一时兴起触法,若发现他人喂食也可以主动提供线索。

周男摄影机内,有锁定黄喉貂的清楚影像。图/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四大队提供

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不可擅自喂食保育类动物黄喉貂,但近日警方接获检举,有民众在太平山翠峰湖区触法。图/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四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