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占用妇幼车位!双北19天开出近600张违规罚单

妇幼车位。(图/新北交通局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

交通部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去年6月底上路,经1年宣导期,自6月29日起全面稽查违规占用妇幼车位者将被处以最高新台币1200元罚锾。新北政府交通局统计,目前已开出近600张罚单

「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规定特定公共停车场应保留百分之二的停车位,作为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的停车位,特定公共停车场包括政府机关车站百货公司、设有儿科产科病房区域级以上医院游乐园区等。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车管理科长政谚表示,台北市开出约250、新北市325张,他强调,法规上路后停车场皆有派管理员加强巡查,先以劝导方式告知,若车主已离开停车场,才会举发开单违规占用,企业私人停车场也函请相关业者也应负起停车场督导管理责任、加强宣导。

吴政谚说,从6月29日起已全面稽查,火车站捷运交会转乘站、百货公司、医疗院所观光游乐园区及政府机关等附设公共停车场列为稽查重点,并将违规占用身心障碍者专用车位也纳入稽查,违者将处以最高1200元罚锾。

他表示,新北市应设妇幼停车位1,374位,而截至本月12日已在指定场所完成设置1,882个妇幼车位,并发出36,043张孕妇及亲子识别证;车位于白色标线内画粉红色内框并设有告示牌。停车格位属专用,须于车内挡风玻璃上放置「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之停车位识别证」才能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