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東京著衣涉內線交易 前久大董事代表獲緩刑

詹姓女子被指派为久大资讯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在久大并购东京着衣重大消息发布前,涉内线交易套利。二审今天审酌认罪已缴回犯罪所得,宣告缓刑须缴公库新台币30万元,可上诉。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指出,本案审理范围,仅詹女就原审量刑是否合法、妥适予以审理;考量她于侦查中,并未对于自己所为犯罪事实全部或主要部分为肯定供述,她上诉请求减轻其刑,并无理由。

二审指出,她没有前科,是于二审审理期间才坦承犯行,且自动缴交犯罪所得24万余元,而有悔悟之心,合议庭认为她经这次侦审程序及科刑教训,应知所警惕,原审量刑1年8月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因此宣告缓刑3年,须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可上诉。

全案缘于,股票上柜公司创新新零售(代号3085)原名为久大资讯网路公司,久大于民国105年10月3日发布重大讯息,表示拟收购知名电商女装品牌「东京着衣」股权。

检察官认为,时任久大总经理李大彰于105年7月委托他人至东京着衣实地查核,并购股权消息已臻明确;当时的久大实际管理人郑博文获悉后,随即自行买进久大股票,另交付现金给李大彰,由李大彰指示友人买进久大公司股票。

此外,李大彰当时女友(现任妻子)的詹女,是经某公司被指派为久大资讯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也在重大消息公开前买进久大股票;时任久大子公司董事长的徐姓男子则因在厕所内偷听到郑博文、李大彰对话而获悉重大消息,利用他人证券帐户买进久大股票。

检方起诉李大彰、詹女、郑博文、徐男等4人,4人犯罪所得共计1321万余元。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酌,郑博文、李大彰、徐男等3人,已于侦查中自白犯行,且已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依证交法的内线交易罪判刑2年、1年10月、1年8月,均获宣告缓刑及须向公库支付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金额;詹女否认犯行,遭判刑1年8月。

郑博文、李大彰、徐男等3人未提起上诉,已确定;詹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高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