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审议期 金管会拟从7天延长至10天

金管会。(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月光公开收购矽品案,引发主管机关对于非合意并购的关注,对此,金管会表示,考量敌意并购状况中,被收购公司是先并不知情,因此将给予被收购公司较长时间回应,并向股东说明其立场,将现行审议公开收购案的期间,从七天延长至十天,让被收购方的股东,有更充裕的时间了解收购案。

金管会表示,现行被收购公司提出回应期限7日过短,另现行收购期间下限10日也应该配合调整,因此参考美日公开收购期间的立法例,修正被收购公司提出回应期间,以及审议委员会公告审议结果期限修正为10日,另公开收购期间下限修正为20日。

此外,金管会也认为,参加股东会涉及股东权问题,须修改公司法为宜;依现行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召开股东会前,停止过户时间分别是股东临时会30天、股东常会60天;金管会主委曾铭宗日前表示,涉及公司法部分会跟经济部一起研议,可望11月底前能有初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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