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点火烧病房床单 护理师救人反遭诬赖 监视器还清白
黄姓男子放火烧毁新光医院外科病房,所应火势及时扑灭并未影响其他病患,士林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起诉。(翻摄画面)
黄姓男子放火烧毁新光医院外科病房,所应火势及时扑灭并未影响其他病患,士林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起诉。(翻摄画面)
北市黄姓男子因病入住新光医院7楼外科病房,2月20日凌晨点燃床单烧毁病房,巡房护理师闻到烧焦味见火舌惊声尖叫,所有人立刻救灾,但黄男辩称,护理师在病房内打麻将,来回抽烟所致,检警在黄男已烧焦的背包内发现打火机,根据走廊监视器确定房内只有黄男1人,依公共危险罪提起公诉。
新光医院护理师2月20日凌晨1时许,在新光医院外科病房闻到烧焦味,打开房门,赫见烟雾弥漫、火舌冒出,护理师立刻按下警铃,所有人员立刻紧急灭火,并救出黄男,黄男第一时间说「谢谢你们先救我,我闻到烟味就失火了」、「有一个人进来,我房间床尾放塑胶袋,在床边点火」、「我都有在玩跳蛋,是不是有跳蛋问题才失火」、「我平常都没有在抽烟,但我包包都会偷放打火机」。
检警发现病床的床单、床垫、棉被以及黄男自己的背包都烧毁及碳化,但他却辩称「护理师来回抽烟,打火机好像不小心弄到床帘,就赖到我身上,我不可能住院开刀,还要放火烧自己」。但检警调阅监视器,并未发现有任何人进入病房,但黄男却在19日晚间8时许,向护理师表示听到枪声,认定有有妄想的现象,甚至说别人纵火,或者是跳弹起火,检察官并不采信他的说法。
起诉书指出,黄男以打火机点燃床尾的床单等物品,导致床单燃烧冒出灰色浓烟,致生公共危险,依放火烧毁住宅或建筑物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