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尸案二审 狠子买凶杀父多判2月

高雄市前镇区2018年爆发的冰柜藏尸命案,高雄高分院30日二审宣判出炉,丁泰文改判18年2个月,可上诉。

高雄市前镇区2018年爆发的冰柜藏尸命案,一审法官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及杀人罪分别判丁姓死者妻子洪女8年、长子丁泰文18年以及蔡、高2共犯各13年、15年徒刑,但被告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向高雄高分院提出上诉,30日二审宣判出炉,丁泰文改判18年2个月,可上诉。

一审法官指出,丁男生前脾气暴躁常常对妻子施暴,又喜好出入酒店、赌博场所、游艺场、搞外遇,花光家庭积蓄,导致妻子心中不满之情逐渐萌芽,便找来儿子计划谋夫,儿子丁泰文用钱买通蔡姓、高姓男子下手行凶。

蔡先以开山刀次向丁后,将刀丢弃至床边,高发现丁还没完全断气因而拾起该开山刀朝向丁盛芳右颈部砍去二刀,丁大量出血导致死亡,凶嫌得逞后,用棉被、棉绳捆绑裹尸,搬运至1楼冰柜藏放尸体、弃置作案凶器,并从此避谈死者下落。

检方查出,儿子原本提议由未成年的两个弟弟下手,认为可因未成年而获轻判,但母亲认为两个幼子成事不足,当场拒绝;便找来平时一起签赌的友人蔡东谚、高志荣,其中蔡男曾在水产行帮忙时与父亲不和,高男则缺钱花用,两人听闻丁泰文想法时,原本劝他放下逆伦念头,但一听到丁男说愿支付他们各50万元现金后,就被说服参与作案。

高雄高分院上午二审宣判出炉,儿子丁泰文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改判有期徒刑18年2月、褫夺公权9年,蔡男共犯杀人罪部分原判决撤销,量刑维持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妻子洪女、高男上诉则是遭到驳回,维持原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