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桃园狠夫争产杀妻剁尸7块...二审逆转判免死
桃园市69岁男子陈登科,2018年5月间为了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持刀挥砍妻子、再摀住口鼻致死,他更狠心将妻子分尸为7大块,还用石灰掩盖尸臭味藏于家中。女儿返家后,提着诡异袋子至派出所报案,打开赫见竟是母亲头颅。一审将他判处死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后,30日逆转改判无期徒刑。
本案被告陈男与死亡的妻子简美珠(69岁)1987年结婚、2016年离婚,又在2017年8月间登记复婚,根据一审法院调查,陈男认为离婚时简女答应要给他一半财产,却始终未履行,而心生不满。案发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10点多,陈男因离婚财产分配一事与简女争吵,他最后气的到厨房拿料理刀挥砍简女头部,简女倒地后陈男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陈男随将尸体拖进浴室,以料理刀、铁锤,将尸体切割成7块,装入塑胶袋或收纳箱并洒石灰防止尸臭四散,内脏则装袋放进冰箱。
2人的女儿察觉有异,隔天前往陈男住处找妈妈时,发现装有异物的诡异袋子。女儿怀疑妈妈遇害,赶紧提着袋子前往派出所报案,当着员警的面打开袋子一看,竟是妈妈的头颅,女儿当场吓傻,全案因此爆发,震惊社会。但陈男应讯时却做出奇怪的供述,不断说妻子是被「木头阿姨」杀害分尸。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嫌,对陈男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法官对陈男所称的「木头阿姨」存疑,便委请卫生福利部桃园疗养院进行精神心智鉴定,鉴定结果认定陈男并未「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或辨识能力显著降低。」最后一审法院认定陈男于犯案时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重判陈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时陈男还是主张「木头阿姨」犯案,并非自己所为。另外高院也传唤2人的女儿、儿子分别出庭,其中女儿为陈男求情,认为陈男心地善良,会逗弄外孙,虽然父母离婚后经常争吵,但双方从未动手,也没听父母说过「木头阿姨」,父亲的精神也没出过状况;至于儿子说自己是以被害者和加害者双重立场表示意见,希望妈妈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让司法判处父亲最严厉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