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狠夫杀妻剁尸7块 高院判免死刑原因竟是:他认错

法官认为,过去陈嫌并无刑事案件等不良纪录,再加上年纪已近70岁,检察官侦讯、法官羁押期间,陈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因此认为死刑并非是唯一的处罚方式而撤销。(图/中时资料照)

桃园市69岁的男子登科,2018年5月间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持刀挥砍妻子,再摀住口鼻致死,死后他更狠心将妻子大卸7块。一审时判处他死刑,但今(30)日二审却大逆转,改判他无期徒刑,高院表示,陈嫌罹患有持续性忧郁症,且已年近70岁,无期徒刑已经可以预防其对社会潜在的危险,死刑非唯一无可替代的处罚方式,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法官认为,过去陈嫌并无刑事案件等不良纪录,子女也表示未曾见父亲母亲施暴,因此考量智力水平中下程度,罹患持续性忧郁症,再加上年纪已近70岁,检察官侦讯、法官羁押期间,陈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认为无期徒刑可使终身与外界隔绝,也足以防御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危险,因此死刑并非是唯一的处罚方式而撤销。

事发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陈男简姓妻子复婚,两人却因离婚财产分配争执,他一气之下去厨房持料理刀朝简女头部挥砍,简女倒地后,他更以手摀住她的口鼻致死,随后,陈嫌便将尸体拖往浴室,肢解成7大块,装入塑胶袋及收纳箱,并在内撒上石灰防止尸体尸臭散出,部分尸块则冰放在冰箱内。

翌日,女儿找不到母亲,而前往陈嫌住处,在冰箱内见诡异的袋子,便拿至派出所报案,当下打开才发现是母亲的头颅,女儿当场吓傻,全案因此爆发,也震惊社会。一审时,陈嫌主张自己因心智缺陷而失去行为辨识能力,要求免刑或减刑;但经鉴定结果,认定陈男「完全具有行为能力」,因此重判死刑。

今(30)日二审,高等法院改判他无期徒刑,期间陈男虽不断地表示杀害简女的是一名为「木头阿姨」所为,但子女均作证表示从未听过此人,且根据陈男的就诊资料显示,并没有幻听、幻觉言语混乱的纪录,精神鉴定结果,认为陈男犯案时并没有受到精神疾病、心智缺陷影响降低辨识违法的能力,因此不适用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