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不信继父猥亵12岁女8次 2颗像药丸「入珠」成铁证

少女继父猥亵,生殖器「入珠」成为定罪重要依据。(图/示意图/取自卡卡洛普)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县一名12岁少女,因涉嫌偷窃移送少年法庭,调查官进行审前调查,以了解家庭环境、生活状况以及与家人关系时发现,少女疑似曾遭继父性侵,她指控继父曾要求她陪看A片,还有多次猥亵,并指出继父生殖器内有入珠,调查官察觉情况有异通报性侵防治中心,台中分院23日判决继父7年有期徒刑。

少女表示10岁时继父要她以手服务,甚至要她脱下裤子强行抚摸私处,前后有8次,让她相当害怕,还说继父曾警告不准讲出去,并指出他的生殖器内有「2颗像药丸」的突起物。少女继父否认指控,宣称她是遭处罚后故意报复;少女母亲则表示女儿有说谎纪录,自己与丈夫时常一同进出,女儿根本没有机会和他独处。

心理测验分析员以「屋树人测验」,透过少女绘画房屋、树、人等图样分析她内心投射,发现少女图画反射出对男性生殖器有印象;调查后发现继父确实在性器官「入珠」,两人在少女面前谈论时皆以隐讳字眼,台中高分院法官依据少女对继父生殖器描述,以及「屋树人测验」结果认定继父有猥亵犯行,依强制猥亵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