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30年父告求扶养 两儿回忆「爸爸只来看过我们一次」仍要给钱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刘姓男子前妻育有两名儿子,离婚之后虽然曾前往租屋处探视,无奈妻儿已经搬家,双方失联超过30年,如今他因为车祸受伤,又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无法维持生活,这才决定提告要求两儿给付扶养费。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刘父在离婚之前还是有担起家庭责任,最后判儿子们每人每月必须给付2000元扶养费较为合理

刘父在判决书中提到,自己以前是做眼镜相关行业,与前妻育有两名儿子,后来因为感情不睦,独自一人在孩子8、9岁的时候离家打工,前妻则在台北工作,两个孩子就送到高雄外公外婆照顾,后来双方决定离婚,监护权交给女方,「我去过她在台南的租屋处,想询问能否探视儿子,结果人已经搬走了,我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才会超过30年都没有联系。」

▲刘父与两名儿子至少有30年没联系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刘父接着表示,自己离婚前若是有收入,都会交给前妻当作家庭生活费用,现在因为年老身体状况不佳,先前车祸受伤开刀导致行动不便,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甚至饱受失眠、忧郁症等疾病所苦,长期以来都在医院接受治疗,因为收入不固定,无法负担医药费和每月5000元的房租,这才决定提告要求两儿每人每月给付9500元的扶养费用。

对此,刘家两名儿子到庭抗辩,「我们已经30多年没有联络了,印象中小一、小二的时候我跟弟弟开始和外公、外婆同住,住到国中毕业才搬到台南。当时一天三餐都是外婆准备的,爸爸只来探望过一次,逢年过节也都是只有妈妈回来,学费都是妈妈给的。爸爸并没有负起养育的责任,为什么我们要扶养他?」

▲刘父因为健康状况不佳,时常得到医院就诊。

前妻出庭时则表示,婚后刘男迷上赌博,自己还帮忙还过赌债,虽然有时候会给点生活费,但对方一下班就跑去打麻将,几乎没有照顾家庭和小孩,「他没有家庭观念,也没有责任。离婚前他曾经3年多都没有回家,我还亲自到场抓奸过,后来受不了才跟他离婚,当时没有约定扶养费」,至于搬家失联一事,其实只要问一问亲戚就会知道联络方式,「是有没有心的问题。」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刘父因为身体健康因素难以维持生活,的确需要受到扶养,虽然他嗜赌、外遇没有完全尽到家庭责任,但在还有正当工作的时候,确实曾帮忙负担家庭生活开销,考量到两名儿子还要负担房贷、扶养母亲,最后判他们每人每月应给付父亲2000元扶养费用较为适当,其余请求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