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一医院被罚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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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蒙市监处罚﹝2024﹞46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处罚名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晓林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结果:1、没收失效的“无菌手术刀”1个、失效的阳光牌“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21个;2、罚款20000元。
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处罚机关: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
来源:信用中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