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對方和異性聯繫…男醋勁大發揮刀砍越籍前女友 遭判賠百萬
屏东杨姓男子不满前女友越南籍阮姓女子与其他异性频繁联系,盛怒之下在去年凌晨持22公分长的西瓜刀,伙同友人洪男冲到阮女上班的小吃部砍人,他不顾对方逃窜躲藏,踹开包厢房门数次挥刀,造成她头、颈、肩等多处撕裂伤,所幸送医救治无大碍,遭逮杨、洪2人各依杀人未遂罪、帮助犯伤害罪,分别处6年及6月徒刑,还需赔偿阮女110万多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杨男认为阮女与其他异性频繁联系而心生不满,去年6月凌晨3点左右伙同友人洪男,并携带刀刃22公分、宽度6公分的锋利西瓜刀,搭乘计程车到阮女上班的小吃部,看见阮女就立刻拿刀追赶对方,并冲破阮女躲藏的包厢房门,朝对方头、颈、肩等部位砍杀,并大声咆哮。
杨男3次挥刀砍杀,造成阮女右侧头部撕裂伤9公分、右肩撕裂伤3公分、7公分、6.5公分、16公分及左肩至锁骨撕裂伤10公分、2公分等伤害,经小吃部老板及友人阻止并报警遭逮,而阮女送医救治捡回一命。
阮女嫁至台湾已10多年,与前夫育有1女,离婚后在小吃部担任服务生。她事后向法院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要求杨男赔偿医疗费9万9684元及看护费9600元,且她肉体及精神上均备感痛苦,再要求赔偿慰抚金100万元,合计求偿110万9284元。
民事庭审酌,阮女休养期间由亲属看护,虽无现实支付看护费,仍应认阮女受有相当看护费之损害,得请求赔偿,且阮女所受伤势严重,均集中在人体重要部位,危及生命,不论在肉体或精神上,阮女均必感到相当痛苦,再考量两者的身分、地位及经济等状况后,判杨男应赔偿110万9284元,可上诉。
屏东县一名杨姓男子不满前女友越南籍阮姓女子与其他异性频繁联系,盛怒之下在去年凌晨持西瓜刀砍伤对方,遭逮后被依杀人未遂罪处6年徒刑,还需赔偿阮女110万多元,可上诉。记者张已亷/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