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17岁网咖女同事接班大迟到 妇暴怒剪她发还打断齿

宋妇不满张女迟到,强行剪掉对方头发。(图/示意图摄影徐文彬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54岁宋姓妇人在网咖当柜台,2016年8月间上午不满17岁张姓同事接班迟到,宋妇气右手剪刀,左手抵住张女头部,强行剪掉张女一小撮头发,而张女冲上前挥打宋妇左脸,双方扭打在地,宋妇更抓对方头撞地,还拿拖把殴打,造成张女有轻微脑震荡、牙齿断裂等。士林地院审理后,依伤害、强制等罪,判宋女应合并执行拘役60天,得易科罚金6万。

宋妇辩称,她拿剪刀只是假装要剪掉对方头发的比画动作而已,并不是故意要做这件事,且一定是张女与网咖老板串通好要陷害她,至于伤害部份,也是张女先动手殴打她,双方扭打在地上时,张女一直抓着不放,害她也有受伤,张女都是在演戏给老板看。

张女则证称,当天上午9时许上班,原本要打卡却遭宋妇阻止,并声称她已被调职开除,但向店长求证后发现根本没有这件事,她后来又回去穿制服要打卡时,宋妇手上就一直拿剪刀,且突然冲过来剪她的头发,「我吓到,我手有去摸,发现头发被剪掉,只好赶快用左手护住后脑勺。」

士林地院根据网咖监视器及目击证人证词,不采信宋妇辩词法官认为,被告与张女同事将近一个多月,事发当天更为接班同事,且身为54岁的成年人,应有相当的社会经验,发生接班延迟细故,未向店长反应,也不顾对方还是青少年,思虑未周,竟还剪掉对方一小撮头发,虽然张女不该有反击行为,但宋妇却更仍与之拉扯,因此依伤害罪、强制罪判处宋女应执行拘役60天,得易科罚金6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