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父亲遗产遭分!女误信「假律师」签借贷契约 遭诈300万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张姓女子因父亲遗产问题认识李姓男子,以为对方是正牌律师,还建议将父亲300万元以借贷方式藏在李男名下,还要签立100万的顾问委任契约,最后并未签署,事后才发现该名律师竟是假的。经张女报警提告后,李姓男子被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刑8月定谳。另提民事求偿,请求返还300万元,法官发现李男每月有付给张女1万多元的利息钱,因此扣掉张女已拿回的2万多元后,判李男应返还283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20岁的张姓女子的父亲和母亲离婚后,张父与另名女子结婚,并收养1名女儿,2021年7月,张男病重住院(同年9月病逝),张姓女子担心父亲过世后,遗产有问题,加上有计划出国读书,于是四处找人寻问有无解决方法。

张女在朋友介绍下认识李姓男子,以为对方是正牌律师,李男还建议可以用假借款方式,将父亲股票卖掉所赚的300万元,与李男签下借款合约,待张男过世后,这笔钱不但不会被分走,还可以避税。300万给对方后,李男又拿出一张100万的顾问委任契约,但事后因故张女并未签署,后来四处打听,才惊觉李男不具律师身分,张女惊觉大事不妙报警。

高雄地院审理时,李男称,他跟张家母女洽谈时,有拿出「地政士」的名片,且300万元是张女担心自己把钱乱花又想赚一点利息钱,他也有将利息汇款给张女,因此双方为借贷委任关系,并没有诈欺行为。

一审法官认为,李男假冒律师身分,假借签订借贷契约以代为保管财物,让张女误以为可以保存父亲遗产,并达到避税效果,进而骗到张女「借」他300万元,构成诈欺取财罪,判他刑徒2年;李男不服上诉,二审法官则认为,李男只有假冒律师身分企图骗取100万元的顾问费,但后来被识破没有成功,因此仅构成诈欺未遂罪,改判徒刑8月定谳。

张女另提民事求偿,请求李男返还300万元,高雄地院审理时,因李男每月有付给张女1万多元的利息钱,因此扣掉张女已拿回的2万多元后,判李男应返还283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