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态度丨代理记账转向线上化!专家解读会计信息化发展趋势→

央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财政部日前修订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范相比,《工作规范》将适用范围从企业扩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实现了对各类型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全面覆盖。

两项规范的修订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张琦。

落实新会计法 加强业财融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张琦表示,修订发布两项规范,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相关单位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在明确事权与财权边界的前提下加强业务和财务融合,让业务数据引导财务资源配置,也让财务数据反向激励和约束业务活动。

《工作规范》要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应当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同时规定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会计资料与纸质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张琦表示,这些电子凭证包括增值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和行程单等,明确相关标准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财务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应当交付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子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具备处理符合标准的电子凭证的能力,对会计软件供应商来说,应在电子凭证的输入、处理和输出等环节进行适配。

代理记账转向云端化、线上化

《工作规范》提到,单位可将一个或者多个会计数据处理环节委托给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集约化、批量化处理。鼓励第三方平台探索一站式、聚合式服务模式。张琦表示,传统代理记账会逐步向云端化、线上化、标准化的第三方记账平台过渡。对一些小规模的单位来说,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在线上完成一些基础数据和凭证的录入,核算制证、造册报表等工作交由第三方平台线上处理,之后返还给单位存档。这有助于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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