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正在推进

10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用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政策。

增值税方面: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在其他地方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在北上广深这四个一线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两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销售购买两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要征收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对建造销售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普通住宅的标准是由各省来明确。

近期正在对上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做进一步的调整,总的考虑有三个方面:

一是统筹把握相关城市房地产调控的节奏和地方财政收入形式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二是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是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总台央视记者 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