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争取机车险 增营业用

针对外送员机车险,富邦产表示,市场已有推出「营业机车附加条款」,且透过网路就可投保,若有外送营业用行为、却未加费投保营业机车附加条款,保险公司不负赔偿之责。

有产险业者主管表示,外送员为缩短单笔外送时间,增加业绩,发生交通事故频率极高,外送员机车险损率相当高,产险公司承作外送员机车险均是「赔钱承保」,即使可用网路投保「营业机车附加条款」,产险公司依然强调会经过核保程序,因为机车险是属于「任意险」,非「强制险」,对于年年都出险的外送员,产险公司不见得会承保。

对于少数外送员无法投保「营业机车附加条款」,产险业者表示,已数次向交通部公路总局建议可将机车使用区分「自用」及「营业用」,不过没有下文,产险公会今年则向金融总会反应,希望列在金融白皮书中提出建言,解决这问题,也可解决外送机车族理赔争议。

产险公会向金融总会提出的建言,是建议交通部可将机车区分「自用」及「营业用」。由于目前机车险未比照其他车辆依使用目的区分「自用」及「营业用」,现行营业机车车险检验规范比照自用车辆,但营业车辆的安全性管理及实际使用风险,与自用性质差异甚大,产险公会建议交通部,对于物流业者及外送平台业者的营业机车,应比照纳保纳管将机车依使用目的区分「用」及「营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