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大学性平案 监院促重启调查推性别友善宿舍
监委察委员叶大华、纪惠容今举行「跨性别学生校园权益有待提升,教育部如何保障跨性别学生权益调查案」记者会。(张薷摄)
就读长庚大学的跨性别学生小雯,在2017年就读长庚大学时,争取入住女生宿舍,却遭学务长及总教官以性别歧视言语羞辱。监委调查后指出,该校未妥适考量学生性别认同住宿需求、学校师生辅导学生欠缺多元性别与性别意识,致侵害学生人格权及受教权,显有疏责,促教育部应督促长庚大学重启本案性平调查,并积极研处多元性别宿舍空间指引。
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6日通过监委叶大华、纪惠容所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指出,长庚大学于106年9月间发生校园性平事件,跨性别A生于106年9月27日与该校甲师、乙师、时任住宿组组长讨论跨性别学生住宿需求时,于该次会议发生甲师、乙师侵害A生人格权之言论。
调查报告提及,A生于甲师、乙师发生侵害A生人格权之言论后,又碍于校方未能依其性别认同安排宿舍,使其需经友人协助辗转投宿于社团办公室、他校宿舍及在外租屋,致其身心受创,最后于107年3月后申请休学至今。
调查报告指出,教育部性平会另行认定该校于处理跨性别学生之住宿需求确有行政违失、对甲师之议处应重新核实审议、请该校检讨乙师对学生兴讼之疑义、检讨辅导咨商人员之辅导违失。监委认为,教育部后续应依性别平等教育法第32条第3项之规定,督促该校性平会就本案尚未查证、未改善事项及新事证重新调查,俾维护该生受教权益。
叶大华指出,A生是跨性别学生(男跨女),且有取得医师「性别认同障碍症」诊断证明,在入学前已取得3位女同学同意同住一间宿舍,但该校皆未参考专业医疗意见,相关行政主管人员对A生因接受荷尔蒙治疗正历经身心剧变等情亦欠缺理解,仍迳将A生安排入住男宿。
叶大华表示,长庚大学针对教官与学务长不当对待跨性别生的的性平调查结果,仅教官部分认定有性骚扰言论,却迟至今年3月才确定口头申诫处分,因此应依据新事证重启性平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疏失。
叶大华也说,教育部应正视跨性别学生咨商及照护资源,并提升教职员对跨性别学生议题的认知及协助多元性别学生的能力,以提供学生性别平等的学习环境;盼重启调查能还给学生公道,让学生回到学校。
纪惠容直言,未来10年性别人权是台湾要跨过门槛,跨性别孩子的性别认同等,有可能保有原有的性别或是想变性等,但在就学就业上有很多困扰、被打压,这案件可见跨性别学生在住宿上遇到多大困难、教师缺乏性别意识,校方对多元接纳需要更多学习。
长庚大学回应,关于此案,当时皆已按照性别平等教育法规进行调查与处理,目前学校学生宿舍是男女分开不同栋(或楼层),并设有多元需求宿舍,未来如果教育部有新的指引或规定,将配合办理。
教育部表示,将督导长庚大学依《性别平等教育法》、《行政程序法》等规定,若学生认该法院民事简易判决系属对其有利之新事实或新证据,得依法向该校提出申请变更事实认定,由该校重启调查或重为决定。
教育部指出,正拟订「校园性别友善厕所及宿舍设置指引」,其中性别友善厕所之设置内涵为「设置任何性别者都能使用,且使用时都能感到自在的友善厕所。」将等教育部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大会6月底通过后,作为补助督导所属学校新建、整建厕所及宿舍之参考项目,以营造性别友善之校园空间。
教育部进一步表示,正订定「大专校院学生入住宿舍性别友善处理原则」,6月底通过后,函送各大专校院参考办理。教育部将持续督导学校透过充分沟通与讨论,采取适当、适宜的宿舍设立与管理模式,设置跨性别友善宿舍等设施,积极营造性别友善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