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女大生命案 监院纠正归仁分局
去年10月发生的长荣大学马来西亚女大生遭掳杀命案,由于案发前,曾有其他女大生报案称险遭掳走,警方却疑似吃案。(图/中时资料照)
去年10月发生的长荣大学马来西亚女大生遭掳杀命案,由于案发前,曾有其他女大生报案称险遭掳走,警方却疑似吃案。针对归仁分局未落实监督与核实查证机制,核有重大违失,监院纠正归仁分局,强调本案凸显警政机关绩效文化带来的不良影响。
监察院表示,5日通过弹劾时任大潭派出所警员高武源、所长张忠肯及归仁警分局长杨庆裕等3人,监察委员张菊芳、陈景峻、林国明19日提出调查报告,对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归仁警分局未落实监督机制、核实查证机制等重大违失提案纠正,并经委员会审查通过。
张菊芳、陈景峻、林国明指出,倘员警仅重视绩效文化,即可能导致承办员警未依规定受理报案,加诸主管层级如仅重视绩效文化,监督机制即难发挥效能而失灵,本案亦凸显警政机关为刑案破获率所衍生的绩效文化,所带来不良影响。
监委指出,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大学生A女遭梁男性侵杀害前,于2020年9月30日晚间,同校B女遭梁男摀住口鼻,欲强行拖走,因B女反抗呼救,梁男始作罢逃离现场。B女到大潭派出所报案后,承办员警未依规定受理报案,而未开立报案三联单、未制作笔录,亦未记载于员警工作纪录簿,故未留存任何B女报案纪录,已有匿报之重大违失。
监委表示,A女命案侦破后,因梁男坦承对B女犯案,警方于109年10月29日晚间再通知B女至大潭派出所,制作报案及指认笔录,但此仍属「受理报案发现刑案未报,破案始报」之匿报违失责任。而且大潭派出所及归仁分局之主管层级未落实监督、要求承办员警依规定受理报案,显见整体监督机制失灵,归仁分局及大潭派出所核有重大违失,应予纠正。
监委提到,归仁分局于同年10月30日制作新闻参考资料,及分局长同日代表归仁分局受访时的发言,均是传递B女于9月30日未曾至派出所报案的错误讯息,显与实情不符,惟此仅需调阅B女报案之监视器录影画面即可查得实情,显见归仁分局核实查证机制未能有效落实,核有重大违失,应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