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道租给大巨蛋 议会设附带决议
台北市政府将大巨蛋(台北文化体育园区)旁的光复南路快车道租给远雄集团,供大巨蛋地下停车场专用引道使用,遭议员围剿公益性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北市议会财建委员会9日做成决议,应依法办理道路用途评估,并在合约内载明大巨蛋营运时若造成交通瓶颈、大巨蛋体育赛事未达50%,市府可予以解约或不续约。(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将大巨蛋(台北文化体育园区)旁的光复南路快车道租给远雄集团,供大巨蛋地下停车场专用引道使用,遭议员围剿公益性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未来恐因车辆外溢大乱当地交通。北市议会财建委员会9日决议,应依法办理道路用途评估,并在合约内载明大巨蛋营运时若造成交通瓶颈、大巨蛋体育赛事未达50%,市府可予以解约或不续约。
议员陈义洲重申,出租市有土地,主管机关必须依「台北市公有房地出租使用办法」第2条进行评估,岂料市府却跳过该条文直接放行,他要求市府重办评估别违法。
「此例一开是否全台北BOT案都能照办?」议员李庆元质疑,市府声称大巨蛋可提供棒球运动及展演场地,具公益、公共性,但大巨蛋1年能办几场球赛,且该处依法不得做展演使用,即使有展演也是业者获利,有何公益性可言,难道未来BOT案都可循此例租路使用。
对此,台北文化体育园区筹备处副执行长陈世浩表示,球赛并非仅限于棒球,还包括所有体育赛事,市府有要求远雄1年内赛事比例不得低于50%,李庆元反问,「体育赛事定义为何?体育用品拍卖算不算」,说不定未来连5%都不到。
议员林颖孟则忧大巨蛋重启营运后恐造成车辆大排长龙,议员林亮君则质疑全北市没有任何案例像远雄一样,将停车场引道盖在快车道上,未来不仅无法纾解交通,也不见得能解决当地需求。
交通局长陈学台回复,大巨蛋4面道路皆有停车场入口,意在分流车辆,当时评估将有15%车辆会使用光复南路出入口,就现行数据来看可避免停等车队外溢至平面车道;停车场快满时也会启动满场机制,派员至现场引导车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