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老板10万包养女员工 还没离婚就侵门踏户 元配真的怒了

租车行老板包养女员工,正宫张女感到难堪痛苦,请求丈夫与王女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示意图 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张姓女子与李姓男子结婚,婚后育有3名子女,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却一问一张照片产生裂痕,张女收到友人传送丈夫与王姓女员工的合照,虽觉得很可疑,仍相信它们并没有逾矩行为。

但没想到,李男111年5月主动向妻子坦承,从107年至111年4这段期间,与经营的租车公司女员工交往,还曾同居在公司2楼房间,还发生多次性行为,交往期间每个月都会给2到10万不等的包养费、名牌包包及iPhone手机等贵重礼物。

张女不满丈夫为求原谅,声称已与王女分开且不再来往,还提供公司监视器密码,没想到,事后她查看监视器画面时,竟发现丈夫与王女还继续同居在公司2楼房间,更离谱的是王女在111年5月28日住进婆婆家。

张女111年6月3日返家时,发现房间有王女的内衣、包包等个人物品。丈夫还跟王女如同情侣般光明正大的相约看电影。张女对此感到难堪痛苦,为此请求丈夫与王女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张女向法官表示,丈夫与王女的不正常来往关系,已逾越一般社交来往程度之男女感情亲密行为,已破坏婚姻的和谐圆满,以及配偶一方的忠诚义务。

法官勘验张女与丈夫的LINE对话截图,陈男传讯「我承认识是我自己的错」、「我自己面对着两个女人」、「但也痛苦着面对自己的良心」、「从开始联络聊天LINE到每周六跑来一起聚会」、「我承认不该欺骗大家」、「我最对不起的人是你」、「你想的到的都做了」、「打炮在哪里,店里、旅馆、车上」。

法官审酌3人职业、收入、名下财产、家庭状况等,李男与王女所犯共同侵权行为,其发生期间、次数、样态,与对张女造成精神上痛苦程度非轻等,日前判决,张女请求精神慰抚金应以6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