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拿到200元小费算谁的? 老板怒告员工业务侵占

▲你觉得「服务生拿到200元小费」,应该算谁的?(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因为200元告法院?一家羊肉炉的服务生收到客人给的小费,但老板却认为该笔费用属于店家的,因此怒告服务生业务侵占,双方为了200元撕破脸。

判决书指出,宜兰一家羊肉炉的张姓外场服务生在去年10月替一组客人买单后,收到对方给的200元小费。但他的老板却认为服务生是负责上菜结帐业务,小费应该属于店家所有,因此控告张涉嫌业务侵占,检察官也提起公诉。

被告张男指称,他并没有和店家有「店员须将客人所交付之小费全数交予店家」的约定,且当日收到客人的200元,是因为自己服务态度良好所得到的小费,并不算是店家的财物

宜兰地方法院审理认为,这笔小费和店家对客人收取的10%服务费不同,是客人出于自由意愿、额外给的,属张男所有,因此不构成业务侵占,最后判他无罪。★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