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明收贿100万元 施压经济部官员出席公听会

立委陈超明。(资料照)

立委陈超明收贿被起诉后,他否认犯罪还说只是「交朋友、顺水人情」,但李恒隆及郭克铭都坦承行贿陈,让他以立委身分打电话给经济部长及官员派员出席,帮李举行的公听会,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陈收贿100万元,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7年8月,褫夺公权3年。

检方指控,2019年李恒隆因见长久以来透过立委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相关公司登记未获成效,改行贿陈超明100万,由陈以办公听会方式对经济部官员施压;前时力党主席、徐永明立委也以此索贿200万,但因沟通疏失,徐未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