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体收贿施压修法 检调约谈超过63人扣920万现金

立法院苏震清委员办公室31日传出遭检调搜索,媒体在办公室外守候检调人员出入。(郑任南摄)

苏震清等立法委员及前立委徐永明陈唐山,涉嫌收受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贿赂,就已经由行政诉讼判决确定的SOGO经营权案,施压经济部修正公司法》第9条规定,也就是俗称的俗称「SOGO条款」,台北地检署31日大动作指挥调查局多个外勤处站,兵分65路全台同步搜索立法院及相关涉案人住处,并约谈超过63人,将依贪污罪嫌侦办。

据了解,检调搜索约谈的包括立委苏震清、廖国栋赵正宇陈超明,及前立委徐永明、陈唐山;并将6人约谈到案,立委助理则有于学洋、丁复华林家骐、梁文一、林钰杰等,总共超过63人,并查扣920万余元现金

经济部原在2002年间根据太流公司的申请,从原本1千万元的资本额核准增资到40.1亿元,并同意修正章程和变更董事登记。不过,高检署2010年根据高院有关SOGO疑遭掏空案的判决,认定SOGO控股公司太流增资决议股东临时会议纪录属伪造的判决,发函经济部商业司撤销太流部分公司变更登记,并将增资案撤销,打回原本1千万元。

经济部的决定,让SOGO后续经营者的持股瞬间变成零,影响到SOGO经营权,因此,远百提出诉愿被驳回后提出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远百并不是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诉愿决定就该为实体审理,诉愿决定既然未实体审理,且未考量犯罪主体郭明宗不是负责人,及共犯李恒隆、赖永吉刑事判决未确定,则撤销增资登记的处分就有违误,诉愿决定就该撤销。

经济部和本案原本的参加人太设集团章民强、李恒隆、简敏秋等3人均不服判决,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合议庭维持原审见解,2013年5月驳回上诉确定。

因公司法第9条规范不够明确,让SOGO案件因为相关的操作性法律争议,缠讼多年。2018年公司法大修,前立委陈唐山等人从2013年疑似在李恒隆行贿下修正第9条,将违法事项范围扩大到只要犯刑法伪造文书印文罪章,经裁判确定后即可撤销或废止违法公司的登记,也就是俗称的「SOGO条款」。

此外,殡葬业者陈明瀚钟克信因在阳明山土地画入第三种一般管制区无法开发使用,于是透过白手套郭克铭翁华利内政委员会立委赵正宇行贿,由赵向营建署施压变更开发,让业者可以利用管制区内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