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力俊/蓋茲與巴菲特典範可式
微软创办人比尔盖兹(左)与「股神」巴菲特(右)是相交30多年的好友,并一起做慈善事业。美联社
陈力俊
比尔盖兹与华伦巴菲特曾分别是全球富豪榜排名第一与第二的人物,目前身价都超过一千亿美元,他们的共通点是积极从事慈善事业,最难得的是巴菲特于二○○六年宣布在他有生之年,将以其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九捐赠给慈善事业,并以盖兹基金会为主要对象,同时身后遗产亦将于十年内全数用于慈善事业。
盖兹基金会是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于两千年成立。它在二○二○年度的捐赠和直接慈善费用约五十八亿美元,由于新的捐助,预计未来每年支出将达九十亿美元。基金会的资助项目,包括人类的健康、教育、图书馆、美国西北部的建设、全世界公益捐助眼球角膜、全球疫苗与免疫联盟(在二○○五年捐赠全球疫苗与免疫联盟七点五亿美元)、印度洋大地震赈灾活动、各项国际救灾救难活动、拯救遇难孩童、儿童疫苗计划、少数族裔大学奖学金、留学剑桥大学奖学金等,绩效宏大,可谓活人无数,颇受普遍赞扬。
据「纽约时报」记者达斯(Anupreeta Das)撰写盖兹生命历程新书《亿万富翁、书呆子、救世主、君王》(Billionaire, Nerd, Savior, King)中列举,从二○○六至二○二三年间,巴菲特向盖兹基金会捐赠了超过三百九十亿美元。相较之下,盖兹与前妻在一九九四年至二○二二年间共捐赠了五百九十亿美元,其中包括两千年时,用于推动基金会运作的两百二十亿美元,总共达到约一千亿美元的惊人数字。盖兹曾写道:「盖兹基金会之所以能够如此雄心勃勃,大刀阔斧,有一个不太为人所知但却极其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一半的资源都来自巴菲特的捐赠。」
巴菲特捐赠给盖兹基金会附带三个条件:第一,盖兹或夫人将继续是基金会的积极参与者;第二,由于节税原因,每年来自巴菲特先生的捐赠必须符合慈善资金而非礼物的条件;第三,除了根据税法基金会必须捐赠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之外,他每年捐款必须在一年内运用,而不是保留在基金会的基金中。
美国富豪如洛克菲勒、福特、卡内基等慷慨捐赠从事慈善事业其来有自,是基于基督教清教徒感于上帝的恩典,有义务回馈社会的理念。卡内基在自传中解释说:「富人有责任透过个人慈善事业回馈社会。」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保留个人主义、私有财产、财富累积和竞争,是「促进种族最大利益的情况,但不可避免地将财富留给少数人」。同时又说:「一个人带着财富死去,是可耻的。」「给孩子们留下一笔财产就等于留下了万能的美元的诅咒,因为这会毁掉他们」,「解决暂时的财富分配不平等、贫富和解─和谐统治的真正解药是富人分配自己的财富」,而他也真正实践了其所宣扬的财富理念,将几乎全部财富捐献给社会。
千亿级富豪捐赠几乎全部财富给慈善事业对台湾人来说可谓相当陌生,而且似乎想不出有任何范例,这可能与国人家族观念太重,又缺乏美国清教徒的理念,认为财富得自于神恩,因而有义务遵照神的旨意,回馈给比较不幸运的人,当然也有其他因素,很值得深究原因。在晚近一片批判美国文衰颓声中,富豪尽心全力回馈社会可能反而是国人应该学习的典范。
(作者为中研院院士、清华大学前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