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兵玩手机偷袭摸奶!海军「田单舰」淫中士判2月 还要赔10万
▲「田单军舰」已婚中士性骚女兵遭判刑,民事上还要再赔10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高雄报导
海军司令部146舰队「田单军舰」一名29岁曾姓行政中士,趁女补给兵玩手游时,抚摸其胸部,事后女兵向家人诉苦,家人愤而告知辅导长此事。桥头地院依违反性骚扰罪,处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另民事上曾还要再赔女补给兵10万,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曾男自2013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担任「田单军舰」行政中士,他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1时25分路过女兵舱外时,见女补给兵小君(化名)在走道玩手机打游戏,竟趁她不注意,出手抚摸胸部,害小君吓了一跳,事后她向胞姊与母亲的男友诉苦,家人再向辅导长告知此事,军方立即启动调查,并函请澎湖宪兵队侦办。
侦查时曾男辩称,当天他要提醒小君去收拾大饭厅,她一开始只回「嗯」,以为她没听清楚在说什么,所以才用拳头打她的手臂,结果不小心碰到胸部;经检方传唤相关证人,以及监视器录影画面后,认定曾男犯性骚扰罪,依法起诉。
法官认为,曾男显不尊重小君的身体之自主权及人格尊严,犯后虽坦承犯行,然小君具状表示对方未曾道歉,无法原谅,亦无调解意愿,可见曾男犯行已影响受害者身心,考量曾男已婚、目前卖早餐维生,依性骚扰罪处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小君又提出民事诉讼求偿精神抚慰金50万、并依性骚扰防治法再请求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50万,共求偿100万元。曾男则表示小君求偿过高,他可以赔6万元。
桥头地院法官审酌双方身分、资历及加害程度,认为依侵权行为的次数和情节,50万惩罚性赔偿金并无理由,另抚慰金应以10万元为适当,判曾男要赔10万。可上诉。
● 《ETtoday新闻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防治性骚扰及性侵害,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