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人泥醉压上身性侵 淫男辩:她张开双腿就自然发生
趁女友人泥醉压上身性侵 ,淫男辩:她张开双腿就自然发生。(达志影像)
一名在加油站打工的嫩妹小美,开车南下高雄参加听萧敬腾演唱会,又打电话给陈姓友人南下相聚,两人在饭店饮酒后,小美醉倒在床上,陈男趁性对她性侵,女方惊醒后发现踹开他报警,但是陈男辩称是女方主动解开内衣,抱住他张开双腿要他按摩,根本是引诱并有仙人跳之嫌,但一二审法官均不采信陈男说词,判处徒刑3年4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陈姓男子与小美为朋友关系,陈男因获悉小美要独自一人至高雄市参加萧敬腾演唱会,于是向公司请假后,搭乘高铁南下,晚上前往小美投宿的饭店与她喝酒,但小美最后因酒醉而陷入昏睡,陈男见有机可乘,趁隙当场进行性侵,但小美突然惊醒发现,立刻用手脚推开、踹踢,并当场报警。
陈男审理时辩称:「我与小美为朋友关系,案发前1日(21日)是她请我下去高雄找她,帮忙她把车子开回台北,当晚我们两人在房间内聊天喝酒,是她主动要我帮她按摩,并自行解开内衣后面钮扣后,正面抱住我且张开双腿,双方于自然情境下发生性行为,过程约2至3分钟,她当时并没有昏睡,一直都是清醒的,还有拿手机与我自拍,我并无乘其酒醉昏睡性侵。
一审法官与二审法官审酌,陈男身为小美之朋友,不知尊重女方,为满足一己之私欲,竟利用小美对其之信任,乘她酒醉昏睡不知抗拒之机会,对她为性交行为,且迄今未与女方达成和解,取得女方之谅解,严重侵害身心及性自主权,因此维持徒刑3年4月判决,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