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同學夜唱卻趁泥醉性侵 嘉義男大專生和解獲緩刑

嘉义有名黄姓大专生2年前邀约手机群组的同学4人至KTV饮酒唱歌,直至翌日凌晨5时才结束,他将泥醉同班女同学载到租屋处睡觉,趁她酒后嗜睡、意识模糊而不能抗拒之际,乘机性侵得逞,一审他否认犯罪被判3年2月,二审认罪后与女同学达成和解,改判1年8月,缓刑3年。

案发之初,黄男说,2020年12月17日晚上11时,与女同学等2男2女人至KTV夜唱,至翌日凌晨5时许,女同学因酒醉而至他租屋处内睡觉,并与他同床。他辩称,女同学在租屋处内睡觉,他只有在旁边玩手机,之后就去洗澡睡觉,「我没有性侵害她」。

然而,当时检察官先嘱托调查局对黄男实施测谎鉴定,但考量他自述患有手汗症,不宜进行测谎。

女方说,夜唱结束后,她本来要睡同行另名女同学,但因为她的物品放在机车内,所以就先到黄男家楼下,因此时她快睡着了,女同学不敢骑车载她,黄男又说自己很累,黄男与女同学讨论后,就让她睡在黄男租屋处。

她也说,她睡黄男租处屋时,黄男将手伸进衣服摸她胸部2至3次,之后解开她的皮带、裤头,将手伸入内裤,以手指插进阴道2次至3次,她当时虽然有明确感受很痛,但因酒醉只能背对黄男将双腿夹紧,却不能反抗。

同行女同学表示,女方告诉她遭黄男性侵害后,她发觉女方在学校如果看到黄男,会一直往下看,一直告诉她黄男要过来了,女方会紧张,并以双手食指指尖互戳,她就会主动挡在其前面,至少有2至3次。上课时如果女方听到黄男讲话就会很焦虑,不想听到对方的声音。

最后,在同学建议下告诉导师与家长,并报警处理。女方3天后以LINE传送讯息给母亲,母亲回传「你那个女同学这么没有保护你自己回去?叫你们不要出去!都讲不听现在出问题了!希望能平安!出去喝酒就会这样子!所以要你们保护自己!你老爸说你过了好几天!在说去医院检查身体不知道查出真相了」、「不要哭了!妈妈知道你错了是个好女儿!」。

台南高分院审酌,黄男未能克制性冲动,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女方酒后意识不清,认知、理解及表达能力不若平常的机会,贸然对其性交,对于女方身心造成一定程度创伤,很不可取,惟黄男并无前科,于本院审理时终能知错,坦承犯行,且已与女方和解成立,且依约赔偿完毕,获得其原谅,堪认黄男已具悔意,适度弥补其损害,女方于和解书内表明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改判1年8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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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指出,黄男于本院审理时终能知错,坦承犯行,且已与女方和解成立,堪认黄男已具悔意,女方于和解书内表明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改判1年8月,缓刑3年。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