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约同学吃宵夜遭性侵 30万和解帮他「求减刑」!

▲性侵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大生小芳邀请同班同学童男外婆家吃宵夜,因外面下大雨让童男留下,自己不小心因疲累睡着,清醒后却发现遭到性侵,愤而报警提告。台中地院乘机性交罪判童男3年4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童男年轻气盛,无法克制情欲,又已付30万元和解,「尚有可悯恕之情」依法减刑,并改判2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104年5月21日晚上童男受邀至小芳外婆家吃宵夜,后因大雨无法离去,直到凌晨1时30分许,见小芳熟睡竟心生邪念,先隔衣服摸胸,之后将她的内外裤都脱去,趁机性侵得逞,直到女生惊醒后推开对方。台中地院审理时,童男声称两人是两情相悦,小芳当时是清醒的,还「舒服的淫叫」。

台中地院调查发现,在LINE对话中,小芳大骂童男「你伤害了我」、「我累得没办法理你」、「你要我有什么感觉」、等,童男也不断道歉,「我没有要辩解什么」、「我知道我昨天的行为是错的」小芳也回传「你却趁我睡到不省人事时侵犯我」,甚至告诉朋友「一度想去死」,法官依乘机性交罪判处3年4月徒刑。

童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因年轻气盛,未能克制情欲,见被害人因疲劳熟睡而处于不能抗拒之状态」,因此犯案,已当庭赔偿30万元和解,原告也愿意原谅被告,不再追究刑责,「处以本罪最轻本刑有期徒刑3 年仍嫌过重,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之同情,衡情堪可悯恕」,减刑判以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