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警司性侵未成年少女 判坐牢100年加笞刑15鞭!

马来西亚一名高级警官因性侵及鸡奸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新加坡海峡时报》24日报导,马来西亚一名高级警官被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

52岁的被告罗海萨阿都阿尼(Rohaizat Abd Ani)本是风化组里的一名副警司。他被控于2012年2月至5月间,在沙巴州首府亚庇市(Kota Kinabalu)一家饭店房间内,4度性侵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并鸡奸受害者

被告于2013年8月被控5项性侵及鸡奸罪,当时他已被调职槟城。他否认有罪,获准交保候审。此案于去年12月开审,法官艾努伊(Ainul Shahrin Mohama)周三下判决时指出,被告无法证据提出反驳,因此被判罪名成立,5项罪名各判入狱20年及鞭笞3下,但其中两项控罪刑期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的的实质刑期是80年。相关报导请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