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鐘內3次性侵女子被判坐牢加鞭刑 星國男申請減刑被駁回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性侵他人遭判刑,却多次申请减刑。示意图/ingimage

新加坡一名男子于凌晨时分短短20分钟内在马路旁三次性侵同一名女子,被判刑16年10个月又两周,另鞭刑22下,男子认为刑罚太重提出上诉遭驳回,坐牢几年后又申请检讨刑罚要求减刑,同样被拒绝。

根据法庭文件,今年37岁的被告Lim Choon Beng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点15分到3点35分之间,在新加坡里峇峇利一带三次性侵一名24岁的女子。

20分钟内三次性侵受害人

受害人案发前独自走路回家,喝醉酒的被告试图搭讪她,但受害者未加理会,走开想甩掉被告,但被告一把将她拉回,并趁她跌倒时骑在她身上非礼她的胸部,之后看到有车经过,被告把受害人拉过马路,先抓她的头撞墙,然后把她按倒在地性侵她。

受害人想找机会向附近的公寓保安求救,于是骗他可以带他回家,但途中,被告又再次性侵了受害人以及强迫受害人口交。

眼见一辆计程车停在不远处,被告才停止,受害人趁他在穿回裤子时跑掉求救。

要求减刑近两年法官:已轻判

被告起初以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为由进行抗辩,但审讯中途改变主意承认罪行,他之后被判坐牢16年10个月又两周,另鞭刑22下。

被告不服所判,在2016年11月针对刑罚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驳回。

已在牢里服刑的被告今年又提出申请,以法官误判、刑罚太重,要求重新检讨刑罚,把监禁期下调至15年,比原本的刑罚少近两年。

上诉庭法官郑永光(Tay Yong Kwang)5)发表书面裁决,拒绝了被告的申请。

法官说,被告的刑罚不仅没有误判,还可以说算是轻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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