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祥涉护航《镜电视》列渎职被告 立委:提案成立调阅小组

NCC主委陈耀祥。(本报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主委涉护航《镜电视》,台北地检署将陈耀祥列为渎职罪被告,指派检肃黑金专股检察官分「他字案」侦办中。当初揭露吹哨者录音档的立委陈椒华17日表示,她将继续于交通委员会提案要求成立镜电视调阅小组,也呼吁朝野政党共同支持,并要求陈耀祥须回避相关案件之审查并静候调查,以维护NCC审理后续镜电视相关案件之中立性与独立性。

针对镜电视案相关涉案人裴伟及陈耀祥已遭检调列为被告,陈椒华指出,早在去年9月27日,她质询时任行政院长苏贞昌时,即于院会播放三段录音供全体国人检视,录音中揭露蔡英文总统、苏贞昌以及陈耀祥疑似介入镜电视申照案,本应公正独立的NCC,沦为党政高层的附庸。

对于镜电视执照审议有党政黑手介入的疑虑,陈椒华说,自己多次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提出临时提案,要求NCC厘清问题、调查镜电视及相关人士金流并提案要求成立调阅小组,很遗憾这些提案在交通委员会均遭执政党委员封杀。

提案内容包括成立调阅委员会,厘清并还原NCC讨论镜电视执照许可过程及执照许可后诸多弊端NCC未调查之真相;请金管会针对镜电视大股东卖股一事进行金流调查;要求NCC应将相关犯罪情事交由检调侦办,并于侦办终结前,NCC应停止审议镜电视賸余之议案,以避免NCC放水护航之反弹声浪日益扩大,而让全民对于NCC作为独立机关之身分产生严重质疑。

提案内容还包括针对镜电视执照核发后,镜电视是否有违反行政处分「保留许可废止权事项」等附款,依宪法等规定及本院之前惯例,应邀请具体检举镜电视违法之前董事黄俊彦、陈宏守、郭蕙兰、前监察人王金山,以及向媒体提出检举之大股东陈泰铭等人,至交通委员会进行说明,以调查NCC有无接获检举却刻意放水之违法失职情事。但以上数项提案皆遭执政党多数委员封杀,对于民进党的护航行为,陈椒华感到非常遗憾。

陈椒华强调,由于近日检调镜电视案已启动调查,并将裴伟及陈耀祥等关系人列为被告,显然全案存在重大争议,陈耀祥可能涉嫌渎职等违法事实,因此她将继续于交通委员会提案要求成立镜电视调阅小组,也呼吁朝野政党共同支持;再者,金管会对于媒体股权交易有疑义时,应依其职权进行金流调查,她也要求金管会应针对镜电视大股东卖股一事,进行彻底且完整之调查。

最后,陈椒华说,对于陈耀祥主委涉护航《镜电视》一事,「我要求陈耀祥须回避相关案件之审查并静候调查,以维护NCC审理后续镜电视相关案件之中立性与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