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盈洁编号「0639」住10人新收房 首日晚餐菜单曝光
陈盈洁上囚车画面。(陈志贤摄)
曾以〈风飞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红的台语歌坛「大姊大」陈盈洁,被控教唆大姊以妹妹名义签发本票向友人借款,最高法院依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刑3年2月确定。陈昨(23日)在弟弟及制作人许常德陪同下赴地检署报到执行,下午3时许送往桃园女子监狱服刑。桃园女监透露,陈盈洁编号为「0639」,入住新收十人房,心情还算平静,首顿晚餐是咖哩鸡烩饭、四季豆炒肉丝与金薯排骨汤。
桃园女监指出,陈盈洁经各项健检均符合规定,狱方依规定办理入监,未来会持续注意其健康状况。针对外界关心陈姓受刑人是否符合《监狱行刑法》所定之拒绝收监标准,狱方已请医师进行检查,基于尊重医疗专业之原则,将先予以收容,后续经相关评估完成后,本监将依法办理。
桃园女监透露,陈盈洁入监后入住新收十人房,编号为0639,第一天晚餐菜色是咖哩鸡烩饭、四季豆炒肉丝与金薯排骨汤;明早餐则是豆浆与芋泥包子;目前陈姓受刑人心情还算平静,也未提出保外就医声请。
现年69岁的陈盈洁,2011年以「在厦门从事演艺事业」为由向邱男商借200万元,后来再加借280万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陈女就和姊姊陈乃嘉讨论后,以妹妹陈郁心名义于本票上签字,邱事后追债,发现陈盈洁教唆伪造本票,愤而提告。
陈乃嘉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缓刑3年确定。检方认定陈盈洁教唆陈乃嘉犯罪,2人为共犯,依《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她,一审判处陈女徒刑3年2月,但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无罪遭撤销;高院更一审改判1年8月,缓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二审审理时,陈盈洁辩称并无教唆姊姊伪造,但法官依据证人证述、相关事证,不采信陈盈洁说法,判刑3年2月,并认定陈盈洁因本案获取110万元犯罪所得,扣除已返还66万9800元,余额43万200元应予没收。陈再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