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明确!校园欺凌者在中考录取中最后投档

文丨最懂升学的小天老师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2024年的中考政策。

插播一个背景知识。中考政策不是全国统一,而是一地一策。但成都公布的这个中考政策,不但引发了本地家长热议,还受到了澎湃新闻、潮新闻等多家外地媒体的关注。

究其原因,是政策里有这么一句话:考生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

当然,这个并非只是在今年的政策中才有,历年成都中考政策都有明确。

中考指标到校生,最通俗易懂的一种理解,就是近乎于“保送读高中”,是万千初中生都十分关注的一个升学路径。如今,按照成都的最新政策,如果初中被认定有校园欺凌,那就“取消保送资格”。

家长群里,几乎都是清一色拍手称快。

疑问也不是没有。比如,有家长说,能够拿到中考指标生资格,都是成绩优秀的,他们怎么会霸凌同学呢?

这个说法,多少有点“优等生滤镜”了。成绩优秀的,就不会霸凌吗?

3月19日,据红星新闻报道,2021年开学期间,短短21天内,湖南省绥宁县寨市学校接连发生三起严重的校园霸凌事件。

施暴者下手有多狠?殴打,轮流扇耳光,把受害者衣服脱光拍摄裸身视频,用烟头和打火机烫烧手臂及身体多处隐私部位,同时打开微信视频,让朋友“共享”画面……其中一起凌辱持续1个多小时,一名受害女生被扇了近60下耳光。

欺凌的理由有多荒唐?就因为带头霸凌者“看不惯”其他人,甚至只是因为自己“想打人”。

而更让人感到震惊的,这位带头霸凌的女生,家里贴了满满一墙奖状:寨市片区三年级作文比赛二等奖、2015年期中考试全班第一、2016年上学期考试班级第二名,以及校园演讲比赛第一名、文明安全标兵。

谁说成绩优秀的就不会霸凌?谁说名校里就不会发生霸凌呢?

还有人担心,取消指标生资格以及最后才投档,如果影响了读高中,对于霸凌者而言,又是否代价太大?

对于未成年人,确实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担忧的出发点没有问题。但既然说到代价,那就不妨来对比代价——霸凌者付出的代价可能是读高中的机会,但被霸凌者付出的代价,可能是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甚至如近期让全社会震惊的河北邯郸“埋尸案”,被霸凌者失去的,是活生生的一条命。

此外,还有人提出校园欺凌如何认定、如何记录在册等问题。这些当然都是非常有价值的问题,比如操作层面,该如何跟公安等部门协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在惩戒层面,该如何既不放过一个作恶者,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等等,都是值得思考的下一步的问题。

但抛开这些实操层面,我们仅仅从方向和价值来看,成都这个政策本身,依然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首先,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这样的政策,无疑是向全社会明确了态度:对待校园霸凌,就应该是零容忍的态度,并且,不能不痛不痒,就应该各部门联手,全方位健全政策规定,让霸凌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这样的政策,也是给学校和家长的当头一喝:生命教育,法制教育,绝对不能再缺位。

近年来,每每出现校园霸凌或者如“埋尸案”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有声音呼吁下调刑责年龄。

2020年,我国刑责年龄从14岁下调到有条件的12岁,那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减少了呢?

据最高检数据,自2018年至2022年,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从4600人增至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今年2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全国面上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占比也有所增加。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

显然,将刑责年龄一味“下探”,是没有底的,也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那么,源头在哪里?全世界更有共识基础的观点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更强调预防,注重打击犯罪与教育之间的平衡。

同样还是以河北“埋尸案”为例,从警方披露的细节来看,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几乎双双缺位——但凡对法律有一点敬畏,也不至于手段如此残忍;但凡对生命有一点尊重,也不至于对他人生命如此视若草芥。

三名施害者也终将为此付出代价。3月2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检日前明确表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消霸凌者的升学指标生资格,其实和法律的作用类同,它属于一种事后惩罚。能不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并不能构成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它的价值在于足够鲜明地传达了理念和态度:无知无畏不是理由,年龄和成绩更不是挡箭牌,犯了错,犯了罪,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