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农 | 清朝的“中国”概念
清朝的“中国”概念
摘要:清朝的“中国”不仅是一个涉及清朝的概念,而且是一个对于我们理解近现代中国的方方面面都极为关键的概念。皇朝时期,“中国”并不是一个中性词,其表达着相对于“四夷”的优越性,是“华夷秩序”的一部分,且由此其也就被使用于“四夷”“天下”等语境中,这些也被清人所继承。就地理范围而言,清朝初年的“中国”相当于“九州”或者“十八省”,但从康熙时期开始,清廷就有意识地扩展“中国”的范围 ,将其等同于清朝直接统驭的范围,或者清朝的“疆域”。虽然相当于“九州”的“中国”依然被继续使用,甚至在民国初年依然有着影响力,但地理范围扩展后的“中国”则为近现代中国的领土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清朝;“中国”;“九州”;疆域
一、问题的提出
清晚期向现代中国的转型,是清史以及近代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涉及众多内容,但几乎所有这方面的研究都离不开这样一个概念,即皇朝时期的“中国 ”。如李怀印的《现代中国的形成(1600—1949)》[1] 一书在研究“现代中国的形成”的时候,就将清朝的“中国”作为讨论的出发点;且该书将涉及的时间(1600年至1949年)划分为三个时段,并按照其在“现代中国形成”中的作用赋予了它们不同的“特点”,即清朝前中期属于“早期近代疆域国家的形成”,晚清和民国初年则“迈向近代主权国家”,而从大致20世纪20年代直至1949年为“统一集权的现代国家之肇建”,三者中所谓的“国家”实际上就是不同时期的“中国”。[2]黄兴涛的《重塑中华:近代中国“ 中华民族”观念研究》[3]一书中对“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产生和演变的研究,同样离不开对清朝“中国”的讨论,如该书开篇第一章“清代中国的‘中华民族’观念的酝酿”的第一部分“延续与转换:从清朝满人的‘中国认同’说起”,就对清朝之前和清朝的“中国”和“中国认同”以及作为现代国名的“中国”诞生的时间问题等进行了讨论。而存在诸多争议的“新清史”,同样涉及对“中国”的讨论。
不过,如果回顾学术史的话就会发现,以往对清朝“中国”的地理范围以及内涵实际上并未进行过太多深入的讨论,如李怀印的著作在全书中并没有对清朝的“中国”及其内涵、地理范围等进行任何讨论;黄兴涛的著作虽然对清朝及其之前的“中国”进行了讨论,但其并没有意识到“中国”一词在清朝所指称的地理范围是多元的,也没有强调“中国”一词在清代并不是一个中性词。新清史也是如此,其研究者几乎都将“中国”的地理范围认定为相当于“九州”,而没有意识到这一词语在清朝发生的根本性变化,更没有意识到“中国”一词的内涵及其使用的语境。
当然,不可否认以往确实存在一些对清朝“中国”的某些方面进行的讨论,如郭成康指出,乾隆中期以后的“中国”已经不是指汉族地区的“中国”,而是囊括了清朝统治的全部区域。同时随着“中国”一词的外延,“中国”和“四夷”的对称 ,转化为“大一统中国”与“外国”的对称[4] ,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清史学界的认同,如黄兴涛和后文所引的李大龙都支持这一观点。但正如后文所述,可以举出大量清代,甚至清代晚期文献中出现的涵盖范围相当于“九州”的“中国”的例证;甚至最终成书于民国初年的杨守敬的《历代舆地沿革险要图》“各时代都只画中原王朝的直辖版图,除前汉一册附有一幅西域图外,其余各册连王朝的羁縻地区都不画,更不要说与中原王朝同时并立的各边区民族政权的疆域了。所 以杨守敬所谓《历代舆地图》,起春秋讫明代,基本上都只画清代所谓内地18省范围以内的建置,不包括新疆、青、藏、吉、黑、内蒙古等边区”[5],坚持的依然是地理范围相当于“九州”的“中国”,由此也就对郭成康关于清朝“中国”的单一认知提出了挑战。
再如李大龙认为,清朝开始以“中国”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这就使其已经具备了近现代国家的含义[6],并认为《尼布楚条约》中使用的“中国”一词已经具有了一个近现代主权国家的含义[7],其主要依据就是:条约的文本中,“清朝”与“中国”一词互换使用[8];条约的内容以及签订条约的方式,从后世的角度来看,可以被解释为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签订的条约;以及清朝和俄罗斯划界的方式与今天主权国家之间划界的方式极为相似。对此已经有学者提出了批评,如易锐在《清前期边界观念与〈尼布楚条约〉再探》中提出,“相比之下,17世纪后半期,西方近代国界观念的产生,得益于欧洲多元平等的国际秩序的孕育与主权国家思想的激发。故就根本而言,清朝前期边界观念与西方近代国界观念的差异,不在于‘界’的意识,而在于‘国’的理念”;“晚清以降,随着疆土频遭割让、藩属接踵丧失,天下主义也日益动摇,中国适应近代国界理念的漫长而痛苦的脱胎换骨之路方真正开启”。[9]不过,李大龙的这一观点最大的问题实际上在于其并没有理解包括清朝在内的皇朝时期“中国”一词的内涵以及使用的语境,正如后文所述,这一条约中对于“中国”一词的使用并没有特殊性。
不仅如此 ,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有时也将“清朝”和“中国”等同起来,虽然在现代人看来,如果将“中国”的地理范围界定为清朝的“疆域”[10]的话,那么就所统驭的地理范围而言,“清朝”确实与“中国 ”是一致的。但至少在清晚期之前,清人认为清朝统驭的是“天下”,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11],而“中国”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是最为核心的部分,因此两者存在本质差异。
总体而言,由于缺乏对清朝“中国”概念的深入研究,也就使得以此为基础的众多研究有可能建立在错误的起点上,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误解,因此本文试图对清朝“中国”的内涵、使用的语境及其涉及的地理范围进行讨论。
二、“中国”一词的内涵及其使用的语境
要真正理解“中国”一词,就要意识到“中国”一词自先秦以来就不是一个“中性词”,其内涵就是“中国”在文化以及其他众多方面相对于“四夷”的优越性,典型的就是《礼记·王制》中的记载:“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12]这段文字虽然没有描述“ 中国之民”的“性”,但对四方之民的描述显然是以“中国之民”为标准的,如“火食”“粒食”,以及“被发文身”“雕题交趾”“被发衣皮”“衣羽毛,穴居”等,由此也就凸显了“中国之民”的优越性;而“不可推移”更是将这种所谓的文化差异与地理位置和方位联系且固化起来。
后世对“中国”优越性的论述一直存在,只是在不同时期基于不同目的,具体的论证方式存在差异。总体而言,大致自认为“土生土长”的居于“中国”的“中国人”,遵循《礼记·王制》的认知,希望将“中国”与“地”和地上的“人”的联系固化起来;而入主“中国”的女真、蒙古等“四夷”,则希望强调“中国”在于道(德、善、礼等)而不在于“地”和“人”,且这种论述的依据同样来自儒家经典,即常被引用的“《春秋》之法,中国而夷礼则夷之,夷而中国则中国之”[13]。
强调“中国”相对于“四方”以及“四夷”的优越性,是理解“中国”一词的根本,这一认知也被清人所继承。如康熙七年(1668)正月的《建孝陵神功圣德碑》:“其文曰:……德音则遐迩咸遍,故使山陬海澨,莫不覃被恩膏。东至使鹿使犬等国,西至厄内忒黑、吐鲁番等国,北至喀尔喀、俄罗斯等国,南至琉球、暹罗、荷兰、西洋、海外等数百国,见海不扬波 ,咸曰:‘中国有圣主出焉。’梯山航海,莫不重译来王。”[14]无论是“中国有圣主出”,还是整段文字所表达的“天朝上国”的心态,实际上都展现了清人自认为的“中国”的优越性。再如《圣祖仁皇帝实录》载康熙二十八年(1689)“理藩院尚书阿喇尼,自厄鲁特归,疏言……臣等答之曰:‘泽卜尊丹巴、土谢图汗等,穷迫亡命来归。我皇上为统驭天下中国之主。’”[15]从“统驭天下中国之主”一句来看,在清人心目中,“中国”是“天下”的核心,也是清朝统驭“天下”的法理来源之一。再如李光地在《记南怀仁问答》一文中更为直白的表达:“康熙十一年某月,见西士南怀仁。怀仁深诋天地方圆之说及以九州为中国之误。其言曰:‘天之包地,如卵裹黄,未有卵圆而黄乃方者。人以所见之近,谓地平坦而方,其可乎?天地既圆,则所谓地中者,乃天中也。此惟赤道之下二分午中日表无影之处为然。怀仁与会士来时,身履其处,此所谓地中矣。’愚答之曰:‘天地无分于方圆,无分于动静乎?盖动者其机必圆,静者其本必方,如是则天虽不圆,不害于圆;地虽不方,不害于方也。且所谓中国者,谓其礼乐政教得天地之正理,岂必以形而中乎?譬心之在人中也,不如脐之中也,而卒必以心为人之中,岂以形哉?’读吴草庐《土中之说》,因偶忆及,遂记于此。”[16]在李光地看来,“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并不在于地理位置的“中”,而在于礼乐、政教“得天地之正理”。
正是由此,皇朝时期,“中国”一词大多出现于与“四夷”和“天下”有关的语境中[17],以凸显“中国”的优越性和据有“中国”的“皇朝”的正统性。以二十四史为例,凡是其中有“四夷”列传的,这些列传往往就是全书中“中国”一词出现频率最高的部分,以《史记》为例,“中国”一词在《匈奴传》中出现了10次,在《南越尉佗传》中出现了7次,在《东越传》中出现了2次,在《西南夷传》中出现了1次,在《大宛传》中出现了2次,共计22次,而全书“中国”一词共出现了112次,“中国”一词在《史记》四夷列传中出现的次数占全书出现次数的百分比为19.64%。需要强调的就是,这一数字在二十四史中属于偏低的,其他诸史,《汉书》为29.93%,《后汉书》为41.33%,《三国志》为29.8%,《晋书》为 14.28%,《宋书》为38.09%,《南齐书》为58.33%,《梁书》为76.67%,《魏书》为39.66%,《周书》为55.56%,《北史》为61.11%,《南史》为70.37%,《隋书》为48.07%,《旧唐书》为37.57%,《新唐书》为29.55%,《旧五代史》为36.11%,《新五代史》为53.67%,《宋史》为17%,《辽史》和《金史》为0[18],《元史》为14.28%,《明史》为64.53%,此外《陈书》和《北齐书》中没有关于四夷的列传。还需要说明的是,“四夷”列传之外其他部分的“中国”一词,通常也出现在与“四夷”和“天下”有关的语境中。而且需要强调的就是,即使是在“四夷”和“天下”语境中单独使用“中国”一词,没有使用“四夷”等贬义词汇,也是对对话者和“中国”之外其他部族和国家的贬低。
清朝也是如此,乾隆三十二年(1767),乾隆帝“又谕,昨据明瑞奏到,李时升呈出往来书禀稿二本,内有永昌府檄缅甸文稿,阅之深可骇异。缅匪连年侵扰边界,自应加以问罪之师 ,非可仅烦文告。设欲责谕大义,使之震慑先声,尤当奏闻请旨,岂可匿不上闻,率行驰檄?且传谕外夷,立言亦自有体,乃其中有‘数应归汉’一语,实属舛谬。夫对远人颂述朝廷 ,或称天朝,或称中国,乃一定之理。况我国家中外一统,即蛮荒亦无不知大清声教,何忽撰此‘归汉’不经之语,妄行宣示,悖诞已极”。[19]虽然在这段文字中乾隆帝批评的是对“汉”的使用,但同时强调的是在与“外夷”交涉时,只能使用“中国”和“天朝”,并认为这“乃一定之理”。这段话一方面展现了对“中国”优越性的认知,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使用“中国”一词的语境。
在这些语境中使用“中国”一词而不使用如秦、汉以及明、清等“天下之号”[20],以及如“大清国”等 “国号”,除了与“中国”一词所展现的优越性有关之外,还与皇朝的“天下结构”存在密切关系。大致而言,“皇朝”名义上统驭的范围是“天下”,由此其是超越于“国家”“部族”等之上的存在[21],因此在与“四夷”或者“外国”交往时,如果使用如明朝、清朝之类的“天下之号”的话 ,那么两者显然是不对等的,也是错误的;如果只是使用“国号”的话,那么由于“国号”是一个中性词,由此也就无法展现皇朝的优越性;因此代表了皇朝正统性、文化优越性的“中国”一词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基于此,《尼布楚条约》的条文在清朝的语境下看,并不是一个“平等”的条约,是“中国”对俄罗斯的“恩赐”。其实翻阅一下《尼布楚条约》签订前后的一些文献也能看到清人对俄罗斯人的态度。如在与俄罗斯交涉之初,康熙十五年(1676)“鄂罗斯察汉汗,遣其臣尼果赖罕伯理尔鄂维策,入贡方物,奏称鄂罗斯僻处远方,从古未通中国,不识中国文义,不谙奏疏仪式。今特向化输诚,愿通贡使。得旨。鄂罗斯国,所处甚远,诚心向化,特遣其臣贡献方物,甚属可嘉。所奏之处,议政王大臣等议奏”[22],这段文字清楚地表达了清人基于“中国”对俄罗斯所具有的高高在上的态度。类似的还有《尼布楚条约》订立之初,议政王大臣等奏称:“鄂罗斯国人,始感戴覆载洪恩,倾心归化,悉遵往议大臣指示,定其边界。此皆我皇上睿虑周详,德威遐播之所致也。”[23]
对此的一个佐证就是黄兴涛的描述:“1871年,中日两国在商讨立约标题时,日方就认为题头与日本并称的‘中国’称谓有失妥当,‘中国系对己邦边疆荒服而言,约内两国相称,明书国号为正’……在条约付署之际,又再度重申了不可用‘中国’作为条约起首处国家之称的理由:‘中国,东起满洲、朝鲜,西至西藏、后藏、昆仑山,若将其域内称作中国,那么其域外之地岂不是要被视作外夷?说到底就是要以“中国”自居。’”[24]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显然明白皇朝时期“中国”一词的内涵以及语境。
三、“中国”地理范围的扩展及其多元
“中国”一词最初只是一个地理概念,指的是京师或者京畿,先秦文献中的“中国”主要指的是黄河下游的“中原”地区[25]。秦汉至魏晋,“中国”的范围扩展到了“北方”。虽然早在《史记·天官书》中就将“中国”与“九州”(“十二州”)等同起来[26],但并不是主流认知,只是到了隋唐时期,这一认知才逐渐流行起来,典型的就是著名地理学家贾耽的著作,“(贾耽)并撰《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其中国本之《禹贡》,外夷本班固《汉书》,古郡国题以墨,今州县以朱,刊落疏舛,多所厘正”[27],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九州”,但就《禹贡》而言,其涵盖的地理范围就是九州,因此这段文字中的“中国”显然等同于“九州”, 这样的认知在此后基本占据了主流地位。
“中国”作为一个“国”或者一个“政治实体”的认知出现得较晚,虽然唐代甚至之前就有这方面的模糊认知,但明确的史料可能出现在五代和北宋初年,典型的就是《新五代史·职方考第三》中的记载[28],其中列举了五代时期“中国”所属州数的变化,且在开篇就将“中国”与“十国”并列,总合为“十一国”;而最后的“合中国所有”更是将“中国”与其他各国并列,再加上由于“中国”的范围可以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而盈缩,因此在这段文字中,其显然不是一个地理名词[29]。
不过,直至清中期,“中国”的范围虽然有盈缩,但受到“天下秩序”中“九州”的影响[30],时人所称的“中国”相当于“九州”或清朝“十八省”,并未包括清前中期纳入版图的边疆,甚至不包括众多土司之地,如《圣祖仁皇帝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十五载:“皇考召达赖喇嘛来中国以后,佛教大兴,道法归一。”[31]《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四十五载:“阿济比奉将军书曰:‘……今将军自喀什噶尔传谕我部,颁给印文,谨已奉到,不胜踊跃,适慰心想 。当率诸部,自布哈尔迤东二十万人众皆作臣仆。’兆惠嘉其诚,表于朝,诏受之。由是十五部落皆内附,诸头目以未出痘不敢入中国,乃遣由玛特之兄名呼达里者,朝京师,觐于盘山静寄山庄,赐宴与观南苑大阅及灯火。”[32]《世祖章皇帝圣训》卷五记:“番夷在明时属蒙古纳贡者,即归蒙古,如为明所属者,应隶中国为民,与蒙古又何与焉。其汉人、蒙古所定居址,与夫贸易隘口详为察核,仍旧分定耕牧,毋得越境混扰,庶副朕抚绥之心。”[33]《钦定河源纪略》卷十三记:“皇朝奠定,诸羌隶以版图,青海全境为厄鲁特二十九旗耕牧之地。伊古所谓鲜水,卑禾羌海羁置不常者,皆在休养生息之中,棋布星罗,较如画一。臣等详纪大河经流,并得细述青海四隅,了然如指诸掌。窃以库库淖尔,水色莹然,独青者,盖以诸山盘亘,泉源渒发,不与众水相杂之,故以淖尔之青证之阿勒坦郭勒之黄,益知地虽相近 ,而源有独真,不得以青海统名,遂置百道流泉之本于不问也。河水折东北流八十里,经龙羊峡东贵德所,西折而东入甘肃河州界,为中国河。”[34]《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三十四载:“然朕办理始意亦惟欲按其四部分封四汗,众建而分其势。俾之各自为守,以奉中国号令,聊示羁縻而已。乃伊等蠢愚无知,不能承受太平之福,以致自干剿戮。”[35]《 平定两金川方略》卷八载:“ 己丑,上谕军机大臣曰:‘番夷之性,贪利忘义,易于动揺,何未闻设法招降,令其自成瓦解。着传谕阿尔泰等当于大兵攻剿之处,遍谕贼人,以尔小金川原系内地土司,所有番众即与中国百姓无异,向俱安享太平。’”[36]
此外,还存在少量对“中国”范围的直接描述,如李光地《榕村集》卷五记:“今以其说考之,则中国九州正当黄道北轨,距赤道二十四度之外,起于广州夏至戴日之下,迤逦而北,至于夏至去日十六度许,则今直隶也……盖九州之域,西则多山,而东际海。近山则多阴,滨海则多风,验之闽、蜀之地,可见然。则周礼之风、阴,亦就九州言之,明洛邑之为中耳,其所以风,所以阴,恐山水之为,而非日出入朝暮之故也。”[37]无论是从“中国九州”一词,还是从这段文字中所记录的纬度,其中的“中国”大致涵盖的就是清朝的“十八省”。
但清代中期出现了对“中国”地理范围新的认知,超出了“九州”,而囊括了今人所谓清朝的“疆域”。就笔者所见这方面较早的、较为全面的描述出现在图里琛的《异域录》中,即:“我等答曰:途中一切供应,并无缺乏,亦不甚劳苦。去岁,我等自厄尔口地方起程 ,来时沿途虽皆有山峦林薮,我等俱舟行不觉。自雅板沁地方陆行,沿途皆林薮,道路狭隘,泥泞处甚多。我中国并无此等地方,亦不曾见。我中国地方,南至南海,东之东海,西与西藏之西沙章汗接壤,此等地方我国之人皆曾到过。惟沙章汗地方未到。在北则有尔国地方,我等初次到此。我中国并无似尔国地方者。”[38]这里的“中国”显然指的是清朝当时直接控制的范围。类似的还有《清史稿·天文志》载:“今人所定天体,只是且以眼定,视所极处不见,遂以为尽。然向曾有于海上见南极下有大星十,则今所见天体盖未定。日月升降,不过三万里中,然而中国只到鄯善、沙车,已是一万五千里。若就彼观日,尚只是三万里中也。伯淳在泽州,尝三次食韭黄,始食怀州韭,次食泽州,次食并州,则知数百里间,气候已争三月矣。若都以此差之,则须争半岁。如是,则有在此冬至、在彼夏至者,只是一般为冬夏而已。”[39]其已经将西域纳入“中国”的范围。再如雍正七年(1729)九月癸未,雍正皇帝“谕诸王文武大臣等:自古帝王之有天下……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 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 ,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玁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 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 ,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40]蒙古也被包括在“中国”的范围内。
由此,可以认为至少从清朝中期开始,对“中国”的地理范围有了新的认知,不再局限于“九州”,而可以随着清朝疆域的盈缩而盈缩。而且,这种对“中国”地理范围的拓展应当是清廷有意识的以及系统性的行为,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古代长期流行且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分野”说,通过将天上的星宿与地上的行政区划或者区域对应起来,由此希望可以运用天象来预测对应区域的吉凶祸福[41]。按照今人的理解,天与地是相对的,既然用天上的星宿与地上的区域进行对应,那么在理论上应当普天的星宿与普天之下的王土一一对应,但实际上,在皇朝时期,“分野”主要对应的就是“九州”,也就是“中国”,虽然在某些时期有所扩展,但一方面范围有限,另一方面影响力也不大 。因此,皇朝时期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士人心 目中的“天”或者他们所关注的“王土”只有“中国”“九州”,或者至多泛化为设置郡县之地。但到了清代,官方扩大了“分野”所对应的区域,即“清朝陆续将吉林、黑龙江、蒙古、西藏、新疆、台湾等新辟领土纳入中国传统分野体系”[42],由此也就扩大了作为“天下”核心的“中国”的范围。
第二,虽然先秦文献中对“九州”有着不同的描述,但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当属《禹贡》“九州”。其中“导黑水,至于三危,入于南海”一句,使得“黑水”和“三危”成为《禹贡》“九州”西侧的边界之一。对于“黑水”以及用于确定“黑水”的“三危”的具体位置 ,历代多有争议[43]。随着康熙时期对西藏的用兵,以及在绘制《皇舆全览图》过程中对西藏地理等方面的认知的深入 ,康熙皇帝对以怒江为《禹贡》“黑水”的认知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对“三危”所在提出了新的认知,将其认定为在西藏及附近地区,即:《禹贡》:“导黑水 ,至于三危。”旧注以三危为山名,而不能知其所在,朕今始考其实。三危者,犹中国之三省也。打箭炉西南,达赖喇嘛所属,为危地;拉里城东南,为喀木地;班禅额尔德尼所属, 为藏地。合三地,为三危耳。哈拉乌苏由其地入海,故曰“导黑水 ,至于三危,入于南海也”。[44]
这一上谕颁布后,很快即以邸抄的形式流传开来,如现存清代西藏最早的方志文献《藏纪概》中即收录了当时随军的李彩凤录自邸抄的《圣祖论地理水源文》[45],并将其置于卷首。其后,雍正《云南通志》、雍正《四川通志》、乾隆《雅州府志》、《平定准噶尔方略》、嘉庆《卫藏通志》、《熙朝新语》、《康輶纪行》等文献中都节引或是全文抄录了上谕的相关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怒江“黑水”说以及新的“三危”的认知在清代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和流布。
由于“三危”及其“黑水”是《禹贡》“九州”重要的边界标志,由此这一认知也就扩大了“九州”的范围,进而也就为“中国”范围的扩展奠定了学理基础,且由于《禹贡》是儒家经典《尚书》的一部分,由此这一学理基础也就有着儒家经典作为理论依据。
与此类似,康熙皇帝还曾讨论过长白山和泰山的关系。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一月庚寅在例行朝会之后,康熙皇帝问大学士等曰:“汝等知山东碣石等山脉,从何处来乎?”李光地奏曰:“大约从陕西、河南来。”上曰:“不然。山东等山,从关东长白山来。即如山海关,与山东登莱相对,渡海不过二百里,中系海套,凡山东泰岱诸山来脉,俱从长白山来,来龙甚远,不知里数。”李光地奏曰:“皇上博通典籍,是以知之甚详。”[46]嗣后,康熙皇帝又专门撰写了《泰山山脉自长白山来》一文申说自己的观点,将长白山的地位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并由此形成了清代“恩诏祭祀长白山列于五岳等名山之首的定制”,且其说在后世仍得到了不少精英学者的尊崇[47] ,产生了广泛的影响[48]。由于泰山属于五岳,而传统上,五岳又被认为是“中国”的重要地理标志[49],因此康熙将长白山与泰山联系起来,也就顺其自然地将长白山所在的东北地区纳入“中国”的范围。当然,东北作为清朝的龙兴之地,自清初以来就被归入“中国”的范围内,如《尼布楚条约》中的相关条文,但康熙的这段论述为这一认知提供了理论依据。
由此从清代中期开始,“中国”的范围已经扩展为今人所认为的清朝的“疆域”,但要强调的就是,直至清朝晚期,“中国”一词所指称的这两种地理范围,即涵盖了今人所谓清朝“疆域”的“中国”以及代表了“九州”的“中国”共存,前者的出现并没有取代后者,甚至到民国初年由已经受到现代“国家”观念影响的清朝的“遗老遗少”编纂的《清史稿》中也是如此。
其中对涵盖了今人所谓清朝“疆域”的“中国”的记述如:“你不楮即尼布楚,今俄名捏尔臣斯克。艾浑将军即黑龙江将军,此清初界也。自安巴格尔必齐河口,即循此河上流之外兴安岭,东至于海。凡岭以南,流入黑龙江之溪河属中国,岭以北属俄罗斯。中、俄分岭 ,此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条约》界也。自额尔古讷河入黑龙江处起,至黑龙江与松花江会流处止,以南以西属黑龙江省,以北以东属俄罗斯,中、俄分江,此咸丰八年《瑷珲条约》界也。尼布楚在安巴格尔必齐河西五百余里,本中国茂明安、布拉特、乌梁海诸部落地”[50];“帕米尔高原在中国回疆边外,旧为中国所属”[51];“初八日,潘霨偕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及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等,乘轮船由安平出海抵琅喬。诣日营,晤中将西乡从道,示以葆桢照会,略云:‘生番土地隶中国者二百余年,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岂能轻纵。然此中国分内应办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52]“中国边防,东则三省,北则蒙边,西则新、甘、川、藏,南则粤、湘、滇、黔,而沿边台卡,亦内外兼顾,盖边防与国防并重焉。兹分述之:曰东三省,曰甘肃,曰四川,曰云南,曰广东,曰广西,曰蒙古,附直隶、山西,蒙边防务,曰新疆,曰西藏,曰苗疆,曰沿边墩台、卡伦、鄂博、碉堡。”[53]
对代表了“九州”的“中国”的记述则如:“十四年春,英人麻葛藟督兵入藏,藏人筑卡御之,为英属印兵所逐。藏人旋又攻哲孟雄境之日纳宗,又败。先是,藏地国初归附, 自英侵入印度后,藏遂与英邻。乾隆年,英印度总督曾通使班禅求互市,班禅谓当请诸中国,议未协而罢”[54];“有清崛起东方,历世五六。太祖、太宗力征经营,奄有东土,首定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及宁古塔诸地,于是旧藩札萨克二十五部五十一旗悉入版图。世祖入关翦寇,定鼎燕都,悉有中国一十八省之地,统御九有,以定一尊”。[55]
上述这些文字中的一些并不是引自之前的历史记述 ,而是来源自《清史稿》纂修者的叙述, 由此也就展现了在民国初年,“中国”一词,就其涵盖的范围而言,依然是多元的。
不仅如此,甚至在清后期的某些叙述中同时出现有涵盖不同地理范围的“中国”,如“六年,刘铭传入觐,疏言:‘自古敌国外患,未有如今日之多且强也……铁路之利,于漕务、赈务、商务、矿务、釐捐、行旅者,不可殚述,而于用兵尤不可缓。中国幅员辽阔,北边绵亘万里,毗连俄界;通商各海口,又与各国共之。画疆而守,则防不胜防,驰逐往来,则鞭长莫及 。惟铁路一开,则东西南北呼吸相通,视敌所趋,相机策应,虽万里之遥,数日可至,百万之众,一呼而集。且兵合则强,分则弱。以中国十八省计之,兵非不多,饷非不足,然此疆彼界,各具一心,遇有兵端,自顾不暇,征饷调兵,无力承应。若铁路告成,则声势联络,血脉贯通,裁兵节饷,并成劲旅,防边防海,转运枪炮,朝发夕至,驻防之兵即可为游击之旅 ,十八省合为一气,一兵可抵十数兵之用。’”[56]其中“中国幅员辽阔,北边绵亘万里,毗连俄界”中的“中国”应当指的是相当于清朝直接统驭范围的“中国”,而“以中国十八省计之”则又使用的是相当于“九州”的“中国”。
总体而言,“中国”一词就地理范围而言,在清朝存在多种涵义,或指称“九州”“内地十八省”“直省”,或者指称今人所谓清朝的“疆域”,后者虽然为官方意志也是清廷有意为之的结果,但在实践中,其并没有取代传统的指称“九州”的“中国”。
四、结论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认为,虽然清廷对“中国”的地理范围提出了新的认知,但由于其依然强调“中国”的优越性,并未有意识地希望从本质上改变传统的“天下”和“天下秩序”, 因此与之前的历朝相比,清朝在这方面并没有差异,由此也不可能像一些学者认为的其为作为现代国家的“中国”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或者开始向现代“国家”转型,而且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找不到能促成这种转型的动因。鸦片战争之后,“天下”“华夷秩序”的瓦解以及“中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更多是一种外力影响下的原有历史进程的断裂。[57]
就“中国”涉及的地理范围而言,由于清人对此提出了新的认知,再加上由于“中国”一词传统上被用于“四夷”和“天下”语境,因此在清代中期开始的现代人看来属于“外交”的活动中,清人主要使用“中国”一词,“ 中国”也就成为在国际上和国内被有意或无意承认的“国号”[58],由此在清末宣统元年(1909)颁布《大清国籍条例》时,虽然这一条例的标题使用的是“大清”,但在正文中凡是提到国籍时,都使用的是“中国”,如“第一章固有籍”的第一条“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就此而言,清人对“中国”地理范围的新的认知,即今人所谓的清朝的“疆域”,也就为在外力促使下正在逐步形成的现代中国的领土范围奠定了基础。虽然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转变是一个持续了很长时间的过程,而且由于相当于“九州”的“中国”的概念依然流传,囊括今人认为的清朝“疆域”的“中国”被社会所全面接受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但这已经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且社会的主流也持续在推动这一概念的推广和普及。[59]
不仅如此,西方早已习惯用“China(中国)”指称历代皇朝直接统驭的地区或者长城以南地区。[60]近代西方各国与清朝签订了数量众多的条约,这些条约文本绝大多数都收录在海关总税务司出版的《中外条约大全》(Treaties,Conventions,Etc.,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61]中。中法和中英之间签订的所有条约的英文和法文本中,自始至终使用的都是“中国”一词对应的英语和法语词语。中美之间签订的条约的英文本中,1844年的《望厦条约》和1858年的《天津条约》,在开始部分使用了“大清帝国”对应的英语词,以介绍签约的双方,而正文中几乎使用的都是“中国”一词对应的英语词;在1868年的《中美续增条款》的开始部分虽然使用的依然是“大清帝国”对应的英语词,但在括号中标注了“中国”(China),由此表明此时美国人很可能将“大清帝国”与“中国”等同起来;此后中美之间的条约都使用的是“中国”一词对应的英语词。中国与其他各国签订的条约也基本如此。如果美国人将“大清帝国”与“中国”等同起来的认知具有代表性的话,那么实际上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当时诸国实际上也默认“中国”的范围应当就是“大清帝国”直接统驭的范围,即今人所谓清朝的“疆域”,前文所引黄兴涛论述中引用的日本人对“中国”范围的表述也印证了这一点,这应当是奠定现代中国领土的外部因素。
最后还需要谈及的就是,就“清朝”和“中国”的关系而言,当前流行的“新清史”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创新,其基本认知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学者提出且至今依然流行的“元清非中国论”[62]大致一致。基于本文的分析,可以意识到的就是,这一观点本身就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作为皇朝的“元”“清”确实是包含“中国”的,而且不仅“元”“清”如此,历朝都是如此,因此在这方面“元”“清”并没有什么特殊性。且正如本文所一再强调的,“皇朝”与“中国”并不是对等的概念,“皇朝”超越“中国”之上,而“元清非中国论”的基础认知之一就是将“皇朝”与“中国”对等了起来,同时完全忽略了“中国”一词涵义的复杂性,因此其本质上还是将“中国”作为一个有着领土意识和主体民族的现代民族国家来看待,进而强调元清“外来民族”的特殊性,但这样的论述显然是用现代概念来理解古代。归根结底,无论是“元清非中国论”,还是“新清史”都没有回到历史语境来理解所讨论时期的“中国”,以及时人所秉持的“天下”等概念,因此这样的问题和观点本身就不符合历史逻辑,甚至不是一个纯粹的历史问题。
总体而言,清朝的“中国”不仅是一个涉及清朝的概念,而且是一个对于我们理解近现代中国的方方面面都极为关键的概念,本文只是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地理范围进行了初步讨论,期待未来能有更为深入的讨论。尤其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的问题,需要研究者抛弃以往研究带入的现代概念以及“以果推因”的论证方式,尽量回到历史现场来重新看待这一转型。
按,作者成一农,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研究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原文载于《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责任编辑: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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