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荫:“纪善不纪恶”传统下的清代四川通志女性历史人物书写——以前蜀花蕊夫人为例

提要: 方志编纂的“纪善不纪恶”传统,是指在书写风俗、历史人物、社会现象、重大事件等内容时往往会屏蔽掉负面信息,只保留符合纲常伦理和满足地方利益的部分。在这一传统影响下,历史人物前蜀花蕊夫人被选取作为两部清代《四川通志》的书写对象,书写的最终结果却偏离了其历史的本相。该书写呈现出三点基本特征,涉及诸多问题,值得关注。书写是复杂的方志编纂现象,可视作地方长官、纂修人员、方志传统三者围绕女性历史人物密切互动的结果,也是官方因应“纪善不纪恶”传统的重要地方治理措施。“纪善不纪恶”传统下的明清方志书写,有着继续深入探讨的空间及价值。

关键词: 纪善不纪恶 清代 四川通志 女性历史人物 书写

中国古代方志编纂的常见现象之一 ,就是“纪善不纪恶”,亦即在书写风俗、历史人物、社会现象、重大事件等对象时往往会精心处理,主动屏蔽掉负面内容,只保留符合纲常伦理要求及满足地方利益需要的部分。这一传统最终指向的主要是针对方志中相应的人物进行书写。对此,清人早有关注,并提出“书美不书恶”“纪善不纪恶”“称善而不称恶”等名称各异但实质相同的说法。民国以来,针对“纪善不纪恶”的普遍现象,傅振伦、李泰棻、寿鹏飞、刘光禄、巴兆祥、吴荣政、吕志毅等方志专家学者先后予以简要论述或介绍,主要涉及表现、弊端、改进措施等。而针对“纪善不纪恶”传统的历史根源与形成延续,以及清代方志在这一传统影响下具体如何书写历史人物,上述相关学术成果仅笼统论及,而未见详细讨论。

探讨“ 纪善不纪恶 ”传统的历史根源和形成延续,以及清代四川通志在该传统之下对女性历史人物的书写 ,有助于理解此重要传统的历史脉络及其对方志历史人物书写的具体影响 ,自有其学术研究价值和空间 。同时,通过个案研究考察这一问题 ,恰好呼应了当前方志研究热点之一——“ 方志的历史书写” , 有助于深化对清代方志书写的认知。

本文所选取的个案——前蜀花蕊夫人,在清代雍正《四川通志》和嘉庆《四川通志》中都有记载。据浦江清考证,前蜀国君王建妃花蕊夫人,又号小徐妃,乃前蜀后主王衍之生母顺圣太后。后文先简要探讨“纪善不纪恶”传统的历史根源与形成延续,再梳理出两部清代四川通志中前蜀花蕊夫人的具体形象,进而考察形象变化的缘由,再分析书写的基本特征,最后对全文略加总结。

一 “ 纪善不纪恶 ”传统的历史根源及其形成延续

“纪善不纪恶 ”传统有三大历史根源 。下文将简要追溯这些根源 ,其时间下限为明代; 并概论该传统在明清时期的形成延续。

(一)“纪善不纪恶 ”传统的历史根源

方志书与史书的性质不同 ,方志“ 纪善不纪恶”,偏重记述事物的始末 ,且具有只述史实不作评论的书写规则 ,注重保存史实和原始材料 ,其资料性较强。

1. 根源之一:对于“彰善瘅恶”的变通。史志关系,亦即史书(史学)与方志(方志学)的关系。从古代方志界对这一关系的认知入手,方能真正理解“纪善不纪恶”源于对“彰善瘅恶”的变通。在明代及其以前的历史时期,对方志的性质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有地理书、史书、政书等三种说法。但无论哪一种说法,基本都不会否认方志与史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上述三种说法当中,认为方志属于史书的观点占据了主流。早在南宋时期,郑兴裔在为《广陵志》所撰写的序文中就提出:“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这一志属史书的说法,“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元人杨维桢在至正《昆山志序》中亦称:“金匮之编,一国之史也,图经一郡之史也。”杨维桢认为方志就是一地的史书。到明代,有人不仅认为方志属于史书、具有与国史同等的重要性,而且提出虽然二者体裁不一,但法度和宗旨则相同,“夫郡有乘,犹国有史,体裁虽异,而编摩考据,彰往诏来,则未始有异也”。

由上文可知,从南宋开始 ,“志属史书” 的认识一脉相承 ,直至明代。这样 ,方志界自然会以国史的史法来要求和规范方志的纂修。典型的说法诸如:“志也者 ,史之属也。惟古列国皆有史 ,史有专官焉。厥后郡邑之载例曰志,志无官则撰述多出于乡产。夫为一方执简而叙载准诸史……”如此一来,国史惩恶劝善的教化功能也就被部分方志所吸纳和推行。国史之“惩恶劝善”在唐代被史学理论家刘知几概括为:“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其中“彰善瘅恶”便是对历史人物有褒有贬,这就需要以秉笔直书的原则作为保障。刘知几著《史通》,便对“直笔”精神大力倡导,并批判“春秋笔法”。刘知几极力推崇的“彰善瘅恶”和“直笔”对方志编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北宋到明代,有诸多学者文人和方志纂修者提倡方志编纂应当善恶并举、据事直书,弘扬撰著“信史”的精神;而一些方志也确实为此而努力。但另一方面,“彰善瘅恶”的变通形式—“纪善不纪恶”则更为普遍地存在。对此,傅振伦曾总结为:“善恶兼记的志书,倒是少数。”

“直笔”之所以不容易做到,“纪善不纪恶”之所以成为方志编纂中的主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善”“恶”二者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在方志编纂的理论层面,有古人强调志人物要“彰善瘅恶”。例如元人张铉纂至正《金陵新志》,强调人物志“善恶毕书”,这是对史家之法的继承。但“善”与“恶”其实是对立统一的,“善”反衬“恶”,反之“恶”则彰显“善”。而“纪善不纪恶”作为“彰善瘅恶”的变通,大体能达到与其类似的效果。例如明嘉靖时期,滦州(治今河北滦州市)人高擢为州志所撰序开篇称:“古者列国皆有史以纪其事,昭垂典式,表记劝惩也。是故其事核,其文直,不虚美,不隐恶,谓之实录。今之郡县,古之列国也。志也者,史之变也,而制实相因。顾作者率皆显书其善而罔纪其恶,独何与?抑善者扬之而恶者可以剔之与?无亦书法异而厥意维均与?信若是,始无惑乎?”显然,高擢推崇古代列国史书的“实录”精神,认为方志作为列国史书的流变,自然应当继承这一精神。尽管方志“纪善不纪恶”的书法与列国史书“彰善瘅恶”的“直笔”书法有差异,但仍然能够体现“实录”精神。他认为,明乎此便能真正理解方志中“纪善不纪恶”的合理性。

2. 根源之二: 作为王朝教化的手段 。教化 ,是中国古代常见的社会现象 ,是“ 一种政治、 道德和教育三者有机结合的统治术”,“运用各种政治的 、经济的 、道德的 、礼仪的 、教育的、宗教的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手段 ,来影响人们的道德意识 、思想行为的形成 ,从而建立起稳固的 统治秩序”。这样看来 ,古代方志编纂就是一种教化手段 ,注重对纲常伦理大力宣扬 ,有利于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 。尤其在明代 ,是自上而下 、朝廷和地方高度统一的。

先看自上而下的推动 。明永乐十年 (1412),朝廷颁降《纂修志书凡例》,对方志编纂提出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其中就涉及宦迹、人物。“宦迹”的编纂要求是:“自郡县建设以来,至于国朝宰佐、贰幕,官居任而有政绩及声望者,后或升擢显要,为郡邑之所称颂者,并收录之。其布政司、按察司、都司、盐运司等门,官有善政者,亦宜收录。”而“人物”的编纂要求是:“凡郡县名人、贤士、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文人、才子、科第、仕宦、隐逸之士,仗义以为保障乡间,尝有功德于民者,自古至今,皆备录其始末。其有虽非本处之人,后或徙居其地者,亦附收之。”可见朝廷旨在推行教化和维护颜面,故要求方志在编纂相关人物事迹时,只能选取正面而非负面的内容,“纪善不纪恶”的倾向可谓十分明显。永乐十六年,朝廷再度颁降《纂修志书凡例》,亦涉及宦迹、人物的编纂,具体要求跟前一《凡例》类似。

再看地方保持着与朝廷的高度一致 。一方面,明王朝自上而下将编纂方志视为推行教化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则是明代地方官员高度重视方志的修纂,亦将其视为实施教化的重要手段。早在南宋时期,地方官员、文人就开始强调方志的教化功能。此后,地方官员、文人对方志教化功能的重视历代不绝。学界对此多有关注和揭示。尤其明代,地方官员、文人对方志教化功能的认知更加深入,充分考虑到“纪善不纪恶”。例如万历年间,新昌(治今浙江新昌县)知县田琯在其亲自纂修的《新昌县志·略述》中解释该志内容安排的缘由时称,“方志中的每一项记录几乎都是为了扬善抑恶、美化风俗”,足见其直接把方志纂修看作是推行儒学教化的手段。

3. 根源之三:来自地方利益的制约。古代方志一般是地方长官领衔,由其组织当地其他官吏、学官,以及地方精英从事具体编纂工作。这样一来方志编纂难免会受到地方利益的制约。所谓地方利益,包括地方的公共利益,而更多地包括及表现为某些家族或个人的具体利益。因地方利益而引发方志“纪善不纪恶”的现象,早在宋元时期就已存在。例如南宋罗愿所撰《新安志》,将奸臣汪伯彦列入卷7《先达传》,而几乎不言其恶行。元代马泽修、袁桷纂延祐《四明志》,在卷 5《人物考·中》为奸臣史弥远立传,亦以正面记载为主,而少涉其负面言行。对《新安志》和延祐《四明志》的上述记载,清乾嘉学派代表人物钱大昕《跋〈新安志〉》称:“汪廷俊(笔者注:汪伯彦)世所指为奸人也。罗端良(笔者注:罗愿)入之先达传,初无微词。后儒亦不以病罗氏,盖郡县之志与国史不同。国史美恶兼书,志则有褒无贬,所以存忠厚也。公论所在,固不可变黑为白,而桑梓之敬自不能已。袁伯长(笔者注:袁桷)《四明志》于史同叔(笔者注:史弥远)但叙其历官,而云事具国史,与此同意。汪尚有善可称,史则其恶益著,故文稍异尔。”由此可知,罗愿乃出于维护地方声誉的考虑,不得不对汪伯彦“纪善不纪恶”;而袁桷也出于同样的动机,对史弥远的书写亦采取了类似的手法。另据王晖考证,罗愿还有为家族利益而有意“纪善不纪恶”的书法。即罗愿父亲罗汝楫参与陷害岳飞的罪状,在《新安志》中被罗愿隐去。

到明代,方志纂修被地方利益所掣肘的现象层出不穷。例如何乔新在《南丰县志序》中谈到当时地方修志所存在的不良现象:“乡党所不齿者,曲为粉饰。而勋烈文章伟然一世之英者不纪。”方志的编纂者之所以会受到地方利益的制约,既有桑梓情结的因素,更迫于现实的种种人情压力。早在唐代,刘知几就指出魏晋六朝郡书、地记等志书之弊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可见桑梓情结对于方志纪事遵循“纪善不纪恶”之影响由来已久。而面对人情方面的压力,方志的编纂者们并不轻松,不得不“纪善不纪恶”。例如王世贞万历《通州志序》称:“今州邑之荐绅将举笔,而其人非邦君即先故,盖有所不得不避矣。”

在地方利益的制约下 ,“纪善不纪恶”是修志的普遍做法。但在具体实践中,“纪善不纪恶”传统并非绝对的不可违背。少数方志要么适逢宽松的当地环境,要么能够顶住各种压力,故而坚持善恶并书。例如据巴兆祥研究,明代“(弘治)《中都志》人物设‘酷吏’门,(正德)《琼台志》置‘罪放’门,(万历)《章丘县志》设‘奸雄’门,《广东通志》列‘罪放’、‘贪酷’门,不仅记善,而且记恶,以示讥贬,以明劝戒。康海《武功县志》褒贬并用,更是名噪一时”。

(二)“纪善不纪恶 ”传统的形成延续

通过前文对“ 纪善不纪恶”传统三大历史根源的简要梳理,不难理解:自南宋时期方志日益成熟,这些根源就一直伴随着方志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纪善不纪恶”传统。结合方志自身的发展进程,可以将这一重要传统定型的时间框定在方志成熟繁荣的明代。当时方志序跋、凡例中关于“纪善不纪恶”的各种说法,即为有力的证据。首先,相关说法出现次数较多。笔者检索王熹主编《明代方志选编·序跋凡例卷》一书,凡例部分出现 31 次,序跋部分出现 22次。其次,不少方志的凡例提出“纪善不纪恶”的编纂思想,并对其原因进行解释。诸如万历《湖广总志》凡例称:“志与史俱载国故,而体裁稍异。史有专官,以职褒贬;志不奏御,故第称一家言。是志专于纪事,据实采辑,有图,有考,有表,有记,有传,若略仿前代史家为之,而虚其评骘,有美无刺,示不敢私擅衮钺,以疑于史也。”这是由方志与国史二者性质之不同,来解释本志“纪善不纪恶”的合理性。总之,凡例及序跋里与“纪善不纪恶”有关的说法频频出现,其中部分凡例还对本志“纪善不纪恶”提出要求和给予解释,这些都表明了这一传统在明代普遍存在。明人在方志编纂的实践及理论领域的相关探索,为“纪善不纪恶”作为通志纂修原则在清代被确立奠定基础。

虽然“ 纪善不纪恶”方志纂修传统在明代逐渐定型,但国史书写传统在当时的影响力依然不容小觑。例如到明代后期万历年间,《永安县志》在编纂时仍纠结难安,其《志例》一面承认“纪善不纪恶”的合理性,一面却又认同国史“彰善瘅恶”的“直笔”书法,担心“纪善不纪恶”会“过于饰而失其实”,因而有悖“公道”。但到清代,“纪善不纪恶”方志纂修传统更好地得到了贯彻。直接的推动因素,就是顺治《河南通志》的成功修纂。该志率先在《凡例》中确定通志纂修“纪善不纪恶”的原则,“纪善不纪恶”传统得到深化;又随着该志作为通志(省志)样板发挥了广泛影响,“纪善不纪恶”传统遂被传承下去。具体表现为在方志纂修的理念及实践中,“纪善不纪恶”被严格遵守。典型事例如“全祖望听到修著《广东通志》要为佟养甲立传(其系明旧臣而降附清廷),致书反对,根据就是援据方志应有褒无贬”。

二 “ 忠烈才妃”: 雍正《四川通志》 中的前蜀花蕊夫人

清代四川方志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始于雍正《四川通志》(以下简称《雍正志》)。该志卷 11《列女·直隶资州》载:花蕊夫人“资阳人,蜀王王建妃。建子衍败,妃赋诗自缢死,葬于邑”。同书卷 29《陵墓·直隶资州》所载与此相印证:花蕊夫人“蜀王建夫人。葬资阳县北五里莲花峰前”。可知前蜀花蕊夫人之所以被列入清代方志通常收录贞孝节烈女性的《列女》中,是因其子前蜀后主王衍败于后唐,其遂赋诗自缢而死。以上第二条记载得到乾隆、咸丰年间相继纂成的两部《资阳县志》的呼应。

“ 女子大事,不外贞、孝、节、烈。……烈者,或失所天,或遭横逆,完身洁己,视死如归。此四者,有其一端,已足传之不朽。”这种在清代具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典型的女性之“烈”,有着极高的道德价值。具体表现为能够果断选择自杀,而其必要前提则是要么避免在丈夫死后改嫁 ,要么避免遭受性侵犯。由此对照,上文《雍正志》所建构的前蜀花蕊夫人形象可称为“忠烈才妃”:花蕊夫人能够因为其子王衍败于后唐而主动选择自缢,属于典型的“忠”和 不够典型的“烈”;又有死前赋诗的才华,故被视之为“才妃”。

值得关注的是:一方面,《雍正志》有意将前蜀花蕊夫人塑造为“忠烈才妃”;另一方面,在该志《艺文·外纪》部分,却有一条与此相左的记载,虽未注出处,实引自宋人笔记《铁围山丛谈》,唯字句略有不同,且记王衍生母为大徐妃。该则史料大意为:前蜀花蕊夫人姐妹皆为王建妾。姐姐号“大徐妃”,生王衍;妹妹号“小徐妃”,即花蕊夫人。王衍在位期间,姐妹二人“坐游燕淫乱亡其国。庄宗平蜀后,二徐随王衍归中国,半途遭害焉”。照此来看,前蜀花蕊夫人品行低劣。此外,该志《艺文·诗话》部分另有一条记载,同样不注出处,但显然系将北宋张唐英《蜀梼杌》中的两段内容组合而成,且大致切合原文:“徐耕,成都人,生二女皆国色。教之为诗,有藻思。王建入蜀,闻之,纳于后房,生衍。及衍嗣位,尊为太后、太妃。同衍祷青城山,游丈人观、元都观、金华宫、丹景山、至德寺,各有倡和诗刻石。次至汉州(治今四川广汉市)三学山夜看灯。太后诗曰:‘周游灵境散幽情,千里江山暂得行。所恨风光看未足,却驱金翠入龟城。’太妃诗曰:‘翠驿江亭近蜀京,梦魂犹是在青城。比来出看江山景,却被江山见出行。’”这条记载所呈现的前蜀花蕊夫人,显然富有才情且高贵风雅。不过,应当注意的是,《蜀梼杌》对前蜀花蕊夫人的负面记载,却未被收入《艺文·诗话》:“(王)衍既荒于酒色,而徐氏姊妹亦各有倖臣,不能相规正,至于失国,皆其致也。”

进一步讲 ,成书较早、内容可信的地方史书《鉴诫录》与《新五代史》所载的前蜀花蕊夫人的种种恶行,《雍正志》也都没有录入。如《鉴诫录》即称:“今徐氏逞乎妖志,饰自倖臣,假以风骚,庇其游佚。”认为前蜀之亡,“良由子母盘游,君臣凌替之所致也”。又《新五代史》载:“(王)建晚年多内宠,贤妃徐氏与妹淑妃皆以色进,专房用事,交结宦者唐文扆等干与外政。……太后、太妃以教令卖官,自刺史以下,每一官阙,必数人并争,而入钱多者得之;通都大邑起邸店,以夺民利。”

综而言之 ,受到“纪善不纪恶”传统影响,《雍正志》在占据全志重要位置的《列女》部分并未采录史书所载前蜀花蕊夫人败坏政治的恶行,而有意以正面、简洁的文字建构出前蜀花蕊夫人“忠烈才妃”的形象;只在相对不重要、卷帙位置居末的《艺文·外纪》和《艺文·诗话》部分,分别塑造一反一正的前蜀花蕊夫人形象。按照清代方志的一般惯例,《艺文·外纪》所载相关负面内容,或出于可资考证的安排,却并不会改变全志所塑造的前蜀花蕊夫人整体的正面形象。

三 “ 悲情才妃”: 嘉庆《 四川通志》 中的前蜀花蕊夫人

作为清代首部书写前蜀花蕊夫人的四川方志 ,《雍正志》 对嘉庆《 四川通志》( 以下简称《嘉庆志》)的前蜀花蕊夫人书写,无论在内容还是手法方面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嘉庆志》在继承《雍正志》基础上,发挥“卷帙浩繁,体例完备,内容丰富”的优势,通过对史料有意的选择、组合,以更多的篇幅塑造出前蜀花蕊夫人颇有诗才、命定富贵但却不得善终的“悲情才妃”形象。

《嘉庆志》卷169《列女一·才艺·成都府》“前蜀徐太后太妃”条引用《蜀梼杌》。为论述方便,不妨录全文如下:“成都徐耕二女皆有国色。耕教为诗,有藻思。耕家甚贫,有相者谓之曰:‘公非久贫,当大富贵。’耕因使相二女,相者曰:‘青城山有王气,每夜彻天者一纪矣。不十年后有真人乘运,此二女当作妃后,君之贵由二女致也。’及(王)建入城,闻有姿色,纳于后房,姊生彭王,妹生衍。建即位,姊为淑妃,妹为贵妃。衍即位,册贵妃为顺圣太后,淑妃为翌圣太妃。衍尝与母同祷青城。太后太妃谒建铸像。及丈人观、元都观、金华宫、丹景山、至德寺,各有唱和诗刻于石。次至汉州三学山,回至天回驿,又各赋诗。”

通过对比 ,不难发现:《雍正志·列女》所载前蜀花蕊夫人事迹颇为简洁,而《嘉庆志·列女》相关条目则构成完整的叙事,且与《雍正志·诗话》相同,亦由《蜀梼杌》中两段内容组合而成,并大致符合原文。《蜀梼杌》对前蜀花蕊夫人的负面记载,同样被有意剪裁,未予收入。不同之处在于,《雍正志·诗话》所塑造的前蜀花蕊夫人形象,是美貌、富有才情且高贵风雅,而《嘉庆志·列女》则重在强调前蜀花蕊夫人因诗才及姿色而命定富贵。

《嘉庆志》卷 169“前蜀徐太后太妃”条又引用《十国春秋·前蜀本传》:“随后主降唐。明年,李继严等部送入洛。行至天回驿,太妃与太后赋诗悽惋不可听闻。已而秦川驿之祸,太后临刑呼曰:‘吾儿以一国迎降,反以为戮,信义俱弃,吾知祸不旋踵矣!’”

此条内容《雍正志》未载,当为对《十国春秋》中前蜀花蕊夫人姐妹传记的组合,突出了姐妹俩虽有诗才却不得善终,不免令人心生同情。然《十国春秋》对前蜀花蕊夫人姐妹的负面记载则未被录入,这显然亦属有心剪裁之举:姐妹俩“皆以色进,专房用事,交结宦官唐文扆等,干与外政。……各出教令卖官,自刺史以下,每一官 阙,必数人并争,而入钱多者得之。”

尽管《嘉庆志》列女部分竭力塑造前蜀花蕊夫人的正面形象,但该志在《杂类·纪闻》中却保留下一处负面记载。此处与前文《雍正志》的外纪皆引用《铁围山丛谈》对前蜀花蕊夫人的记载,二者文意相同,仅文字稍有差异。不过,此处后面又引《青城记》的正面记载,记前蜀后主王衍奉花蕊夫人姐妹游青城山等地的经过,重点收录姐妹俩所作若干首诗歌,主要通过这些诗歌生动展示前蜀花蕊夫人的诗才与风雅。

颇可注意的是,《雍正志》所载前蜀花蕊夫人赋诗自缢并葬于资阳事,一定程度上被《嘉庆志》“反转”。《嘉庆志》正文所载与乾隆《资阳县志》的内容非常相似:资阳县花蕊夫人墓“在县北五里莲山前。代远碑废。寺僧曾于左右掘出隧道,见有红色砖石。益信为王宫陵寝也”。然此处小字按语却称:“前蜀花蕊夫人即小徐妃,卒于秦川驿;后蜀花蕊夫人入宋。俱不应葬此。” 结合前文,可知《嘉庆志》一方面接受《雍正志》及乾隆《资阳县志》的内容,另一方面则在按语提出质疑。按语所体现出的审慎,基于《嘉庆志》合理的人员组织与严谨的内容编纂。曾任四川布政使的陈若霖在为《嘉庆志》作序回顾编纂过程时称:“时吾师松云李先生(笔者注:李尧栋)方守成都,乃力主其事。先聚书数千卷,金石文复数百卷,延杨蓉裳户部(笔者注:杨芳灿)、谭铁箫司马(笔者注:谭光祜)发凡起例,总其大纲,而又妙简寮属,广揽儒绅,俾之分司其目。铢积寸累,日计岁要,盖 四 阅寒暑 矣。”《嘉庆志》的上述质疑,后来得到光绪《增修资州直隶州志》印证。该志引《蜀水经》《能改斋漫录》《铁围山丛谈》等所载,认为前后蜀两花蕊夫人分别死于前去后唐的路途及北宋汴京。“皆因获罪而死,未闻归葬于蜀。《县志》殊不足信。”此外,《嘉庆志·列女》将前蜀花蕊夫人列入成都府而非资州的“才艺”。这很容易被人忽略,却正好体现《嘉庆志》对《雍正志》的质疑。

综上所述 ,《嘉庆志》对《雍正志》的相关内容确有质疑,但更有继承的一面。《嘉庆志》也受到“纪善不纪恶”传统的影响,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采取与《雍正志》类似而又有所变化的手段,达到相似效果:首先,在占据全志重要位置的《列女》,同样不采录史书所载前蜀花蕊夫人败坏政治的恶行。其次,《列女》对前蜀花蕊夫人进行形象重构,使得形象更为饱满,所塑造出的人物形象也相应变为“悲情才妃”。最后,在相对不重要、卷帙位置居末的《杂类·纪闻》,也分别塑造了一反一正的前蜀花蕊夫人形象。《杂类·纪闻》所载相关负面内容,属于“征引各书无所附丽而并资考证”的“遗言畸行”,自然无法撼动全志所塑造的前蜀花蕊夫人整体的正面形象。

《雍正志》 与《嘉庆志》最终所建构出的前蜀花蕊夫人形象虽然都是“ 才妃”,却又有所区别 。其原因何在? 这便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四 从“ 忠烈才妃 ”到“ 悲情才妃”: 形象变化的缘由

清代初年,四川经历了长期的战乱和动荡,是以顺、康、雍、乾诸朝皆奉行安民、裕民、便民的治蜀方针。大致来讲,主要包括招揽外省移民入川垦荒、定居并给予赋役方面的优待,以及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这样大批客民进入四川,使得四川农业经济、社会文化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尽管如此,到乾隆元年《雍正志》刊行之际,四川境内一方面社会经济在恢复发展,另一方面则民风民俗、地方治安等仍然不令官方满意,亟需对民众施加教化。对此,时任四川提刑按察使的李如兰在《雍正志》序中即称:“伏念蜀中土田日辟,户口 日蕃,其间土著之民风气质,直而椎鲁之习亦所不免。至于秦楚诸省,侨寄尤多,间有险健之辈,敢于干纪而嚣然于有司之廷者。因思所以狱讼衰息、风俗茂美之道,而益叹化导之方不可以已也。……蜀介边陲,文献阙略,穷乡僻壤,于礼乐诗书之泽未尽深知。是在身任地方者,加意化导,使椎鲁之质共知亲逊,而并使各省侨居之众与蜀中土著者,俱为饮和食德之民,讵不休欤?夫沃野千里,四方辐辏,富庶之余,以教为急。”时任四川布政使窦启瑛更认为,使民众安居乐业是自己的首要职责,而实现的前提则是富民和教化民众:“牧长之责莫先安民,安民之政在于富教。”在以上背景之下,《雍正志》当然会服务于教化民众的大局,注重对传统纲常伦理的宣扬,故而前蜀花蕊夫人被有意塑造为“忠烈才妃”。

除了官方教化民众的需要 ,《雍正志》的体例、内容也决定了前蜀花蕊夫人被塑造为“忠烈才妃”的必然性。《雍正志》的《列女》仅一卷,内容有限,且要覆盖到整个四川,而女性入选与否仅仅依据贞节、孝道等传统的妇德。所以,整个资州能够被收录的女性历史人物仅有前蜀花蕊夫人一人,其被塑造为“忠烈才妃”,当在情理之中。

嘉庆初年 ,四川白莲教起义爆发,严重冲击社会秩序;而乾嘉时期,四川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逐渐凸显,尤其是因外来移民迁入后引发的主客矛盾,以及人多地少、土地兼并产生的社会矛盾,还有啯噜(即游民)横行所导致的社会动荡。故而《嘉庆志》即将成书之时,曾任四川布政使的陈若霖所撰序称“蜀土享承平之福者百七十年矣。人文化成,边陲柔辑,而山川百物亦若争献其清淑瓌玮,以自见于盛世”就难免有粉饰太平之嫌;而继任的四川布政使李銮宣亦曾作序,却在序文中希望后来的四川官员能读此志而知“行富教之政”即推行富民及教化民众,显然更切合现实。对于《嘉庆志》的资政及教化功能,四川总督常明更在序中直言:“所愿治斯土者读之而知所为张弛,生斯土者读之而知所为劝惩,则是书之有裨益于蜀之吏民也,不亦伟欤!”不过,进一步讲,尽管借以教化民众是官方纂修《嘉庆志》的重要目的之一,但具体到女性历史人物前蜀花蕊夫人而言,则不必担此重任。

《雍正志》纂修之时,明末清初以来四川长期的战乱甫告结束,搜集资料势必面临巨大的难题,而编修《嘉庆志》时,资料获取的困难则大为减少,“凡当日之湮没于山岩屋壁者尽发其秘,而私家著述亦争相捃拾,各有成书”,故反映在部头大小上,二者存在显著差异。《雍正志》仅有约 185万字,而《嘉庆志》则多达400余万字。《嘉庆志》列女内容有《贤淑(附才 艺)》2卷、《义烈》3卷、《贞孝》2卷、《完节》6卷,《列女》部分总计达13 卷之多,较之《雍正志》列女内容仅 1 卷可谓“撰次较为得体,而卷帙之增不啻十倍过之”。卷帙的大大增多,使得《嘉庆志》能够充分利用大量的篇幅和事例来宣扬贤淑、义烈、贞孝、完节等妇德,用于教化民众,亦即“善善从长,以维风化”。而在附属于《贤淑》的《才艺》部分,虽然也有些类似于借前蜀花蕊夫人之口控诉后唐“信义俱弃”的内容,符合宣扬纲常伦理的需要,但包括前蜀花蕊夫人在内、各色形象的才女,主要从不同的角度展示四川各地女性的才情,塑造了正面的地方文化形象。如此一来,《嘉庆志·列女》就形成了以教化民众为主,而以照顾地方公共利益需要、塑造正面的地方文化形象为辅的布局,前蜀花蕊夫人于是就从“忠烈才妃”转而被塑造为“悲情才妃”。

五 书写的基本特征

在前文基础之上 ,下文将以前蜀花蕊夫人为例考察“ 纪善不纪恶 ”传统下清代四川通志女性历史人物书写的三点基本特征。

第一 ,尽管“ 纪善不纪恶 ”传统对清代四川通志女性历史人物书写产生影响具有必然性, 但具体要塑造出什么样的女性历史人物形象 ,则由当时的地方社会状况 ,以及通志的体例 、内容共同决定 ,呈现动态变化。

《雍正志》编纂时,尽管清廷已在四川建立起基本稳固的社会秩序,但民风民俗、社会治安都还存在不足,所以官方通过纂修通志宣扬传统纲常伦理,以对民众施加教化。同时,《雍正志》的《列女》仅有 1 卷,女性入选标准是贞节、孝道等妇德,加之所收录的资州女性历史人物仅有前蜀花蕊夫人一人,其自然会被塑造为“忠烈才妃”。到嘉庆年间,白莲教起义爆发,严重冲击四川社会秩序,即便起义后来被镇压下去,各种社会矛盾依然不能在短期内消除。所以,官方编修《嘉庆志》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借以教化民众。但较之《雍正志》,《嘉庆志》内容大幅度增加,《列女》的女性类别和个体数量都非常多,于是专门书写了各色形象的才女,来满足地方需要、塑造正面的地方文化形象。其中前蜀花蕊夫人就被塑造为“悲情才妃”。而整个《列女》的大部分篇幅和事例,则用于宣扬贤淑、义烈、贞孝、完节等妇德,以教化川人。

第二 ,清代四川通志自身的官修性质 ,使其无法摆脱“ 纪善不纪恶 ” 编纂传统的支配 ,对史料有意的取舍 、组合成为书写女性历史人物的基本手段 ,这体现了具体执笔人员尤其是主纂具备高超的历史书写能力 。而深层逻辑则是: 通志编纂按照地方大员的行政层级 、人际网络优势来进行资源配置 ,从而获取了优质的编纂资源。

私撰方志或有一定的发挥空间 ,对“纪善不纪恶”传统稍加抵制。而《雍正志》和《嘉庆志》作为官修通志,极其重视维护纲常伦理道德与满足地方利益需求,故难以摆脱“纪善不纪恶”编纂传统的支配,在书写前蜀花蕊夫人时,对史料多有取舍和组合,有意扬人物之长而避人物之短。《雍正志·诗话》通过对《蜀梼杌》内容的组合,塑造了前蜀花蕊夫人富有才情且高贵风雅的形象;而《蜀梼杌》《鉴诫录》《新五代史》等史籍中的负面记载,则皆被舍弃。至于《嘉庆志》,在《列女》部分有对《蜀梼杌》和《十国春秋》内容的组合,旨在强调前蜀花蕊夫人因诗才及美貌而命定富贵,却不得善终;但未保留此二书的负面信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雍正志》及《嘉庆志》分别在《外纪》和《杂类》中留下负面记录,但这样做既尊重全志整体的结构要求,又未能削弱“纪善不纪恶”传统,可谓两全其美。两部通志以上对史料的取舍及组合,显示具体执笔人员尤其是主纂精湛的书写技艺,而其深层逻辑则是清代通志编纂根据地方大员所处的行政层级与人际网络进行资源配置,获得了高质量的编纂资源。

一般来讲 ,清代通志的编纂,是地方府州厅县志编纂与国家一统志编纂之间的过渡阶段,府州厅县志为通志的修纂提供必要的素材,而通志又为一统志的编修提供必备的资料。就此而言,通志需要对数量众多的府州厅县志进行内容整合与深度加工,这样势必对执笔人员特别是主纂提出很高的要求。如果将《雍正志》与《嘉庆志》的主纂视为通志编纂的重要资源,那么主纂的确定,就体现了依照地方大员所处的行政层级和人际网络进行资源配置。这里以《嘉庆志》的主纂杨芳灿为例略加讨论。

《嘉庆志》的编纂是当时四川的一件大事。所以物色适当的主纂就成为川省主要官员的重要任务。而大员们选定主纂,主要依托于其自身所在行政层级带来的身份优势、权力影响,以及所处人际网络的连接作用。嘉庆十六年 (1811)正月,59 岁的杨芳灿从四川江油县(治今四川江油市)到达成都,谒见四川总督常明、布政使方积等大员。二月,杨芳灿回到西安关中书院。很快,方积处理完公务从山西返回四川,顺道就在西安与杨芳灿会晤,“订重修《四川通志》之约”,九月,方积便派人到西安迎接杨芳灿,十月抵达成都,开始编纂《嘉庆志》的工作。据前引陈若霖所作序文,李尧栋曾在《嘉庆志》的编修过程中承担重要工作,并邀请杨芳灿参与编纂。进一步讲,李尧栋曾任《嘉庆志》的协理,嘉庆十九年担任成都府知府。而杨芳灿曾为李尧栋写十三经堂撰写记文,可知二者当有交情。由此推测,李尧栋很可能充当了中间人,向常明、方积推荐杨芳灿担任《嘉庆志》的主纂。于此可见,人际网络对通志编纂的资源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便李尧栋没有施加影响,杨芳灿与常明、方积二人系新结识,这一刚建立起来的人际网络对聘请杨芳灿担任主纂,也应有不容忽视的作用。而无论哪一种情况,常明、方积作为四川主要官员的显赫身份,想必都能对杨芳灿发挥影响,使其产生足够的信任感,从而愿意达成合作。

就个人能力而言 ,杨芳灿名副其实 ,是非常合适的人选 。其一 ,杨芳灿具备良好的文学素养 ,在清代文史不分家、文史互渗的学术环境下,适合担任通志的主纂。其二,杨芳灿有着丰富的仕宦经历,并与其他学者多有交游,还在书院讲过学,又曾受聘校勘书籍、编撰西北灵州(治今宁夏吴忠市)方志《灵州志迹》、担任《会典》馆纂修。杨芳灿编修《嘉庆志》之前的人生历程,既让他加深了对地方治理的认知,又增强学养,积累下修志经验,有利于履行好主纂的职责。

第三 ,在“ 纪善不纪恶 ”传统的驱动之下 ,清代四川通志书写女性历史人物时使用了“ 综合书写 ” 的模式 ,不同于书写其他普通贞孝节烈女性时所运用的“ 单一书写 ”模式 ,这既在整体上成功塑造了女性历史人物的正面形象 ,又在体例方面取得了平衡的效果。

学者衣若兰认为:“ 明清方志女性传记为数虽多,女性呈现的样貌却相当齐一,造成列女传记编写的‘模式化’。”此言大致不差:清代方志中最为常见的女性传主,就是女性历史人物之外的其他普通贞孝节烈女性,这些女性在各自的传记中确实被“模式化”。也就是说,清代方志对普通贞孝节烈女性的书写,是集中于传记的“单一书写”。而女性历史人物却并非如此。清代方志当中这一类型的女性虽然为数甚少,但其被书写的方式则要丰富得多,不妨称之为“综合书写”。除了传记之外,常见的还有历史遗迹或名胜古迹记载、艺文以及杂录或杂记等,这些相关记载互相配合、共同塑造女性历史人物的立体形象,同时又在方志体例方面实现平衡,某种程度上有效避免传记绝对的“一家独大”。清代四川通志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雍正志》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其布局及内容是:《列女》中前蜀花蕊夫人赋诗自尽殉国,死后归葬资阳;《陵墓》载前蜀花蕊夫人陵墓;《艺文·诗话》载前蜀花蕊夫人的文学活动及诗歌;《艺文·外纪》中前蜀花蕊夫人败坏政治,最终死于非命。而《嘉庆志》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则包括《列女》中前蜀花蕊夫人本因诗才及美貌而命定富贵,但却有着不得善终的悲情命运,还特别强调其出众的文学才华;《舆地》亦载前蜀花蕊夫人陵墓;《杂类·纪闻》中同样是前蜀花蕊夫人败坏政治,最后死于非命,但又突出她的诗才与风雅。两部通志都借助各自分处于不同位置,但能彼此照应、互为补充的记载,凸显前蜀花蕊夫人的王妃身份,塑造出相对饱满、虽有缺点,但总体正面的人物形象。这种“综合书写”的模式,还让通志的体例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平衡。仅就对前蜀花蕊夫人的书写而言,两部通志皆不再只是传记的一枝独秀,而是历史遗迹记载、艺文、杂录和传记并驾齐驱,展现出体例的均衡之美。

结语

“纪善不纪恶 ”现象在南宋就有明确事例 ,大约在明代定型为方志修纂的重要传统 ,并一直延续到清代 。“纪善不纪恶 ”传统有三大历史根源: 对于“ 彰善瘅恶 ” 的变通 、作为王朝教化的手段 、来自地方利益的制约。尽管方志被普遍视为史书,其纂修也常常相应被以国史的史法来要求和规范,但事实上方志仅仅具有史书的部分特征,而不能完全等同于史书。恐怕更应该被视作“认识和分类记述特定区域情况的资料性著述”,“资料性”是其“作为一种著述的本质属性”。正是由于方志并非绝对意义的史书,才导致史书“彰善瘅恶”理念在方志纂修中的水土不服。基于这种观念与现实之间产生的错位,在“善”“恶”对立统一、教化需求的存在、地方利益的制约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彰善瘅恶”理念普遍地被“纪善不纪恶”传统所取代。从中可以窥见史学在中国古代社会所具有的重要地位,然而同时亦可发现其在方志纂修方面呈现出脆弱的一面,不得不顺应王朝的教化需求和地方的利益需要。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方志修纂主动适应现实而做出的变通之举呢?

在“纪善不纪恶”传统的影响下,女性历史人物作为《雍正志》和《嘉庆志》的书写对象,一定要具备足够丰富的事迹,并且能够满足纲常伦理要求、地方利益需求。而前蜀花蕊夫人恰好都可以满足这两方面。在“纪善不纪恶”编纂传统作用之下,两部通志所书写的前蜀花蕊夫人都偏离了其历史的本相,分别成为正面的“忠烈才妃”与“悲情才妃”。“纪善不纪恶”传统下的清代四川通志女性历史人物书写,呈现出三点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涉及决定女性历史人物形象塑造的具体因素,书写女性历史人物的具体手段、书写能力及其深层逻辑,以及书写女性历史人物的模式等诸多问题,值得关注。进而言之,清代四川通志的女性历史人物书写看似平常,实则为复杂的方志编纂现象,可视作地方长官、纂修人员、方志传统三者围绕女性历史人物密切互动的结果,也是官方因应“纪善不纪恶”传统的重要地方治理措施。

“纪善不纪恶”是明清方志编纂的重要传统之一,其注重教化地方和满足地方利益需求,涉及风俗、历史人物、社会现象、重大事件等不同的书写对象,覆盖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方志。研究这一传统影响下的方志书写,当然还存在着继续拓展的空间。首先,可有计划地开展更多的、具有代表性的个案研究;若时机成熟,又可在个案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或比较研究。其次,这一传统影响下的方志书写所涉及的社会层面,也值得进一步探讨。例如本文因史料限制而未涉及的地方社会之主动参与、地方精英与官府之间的频繁互动等。

来源:《中国地方志》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