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雙和醫院3護理師「狂刺私密處」 6旬確診翁得賠913萬元

新冠肺炎确诊者洪尧見3年前在新北市双和医院隔离病房内拿刀砍杀3名女护理师,去年7月被依2个杀人未遂、1个伤害罪判刑9年4月定谳;施姓、蔡姓、陈姓护理师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北地院判洪分别赔偿230万、103万、580万5348元,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洪上诉。

洪尧见2021年5月25日确诊后进入双和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治疗,31日上午7点多却擅自离开,蔡姓、陈姓护理师在隔离区外准备穿隔离衣替病患送餐,隔着玻璃见到洪在病房外便出言制止、请他返回病房。

洪回到病房后不甘心,拿了一把槟榔刀藏在身后,另一名正在送血液检体的施姓护理师出言制止「你怎么在这裡,你不能離开」,洪二话不说朝对方背、胸部猛刺。

施姓护理师趁隙大声求救,洪尧见又朝她腹部砍刺多下,蔡姓、陈姓护理师闻声赶来,却也遭洪刺伤;其中,洪朝陈女会阴处捅刺,还大喊「凭什么把我关在这里」。陈女说,洪就站在她身体上方往她的会阴部一直刺,她想用脚踢开但都踢不开。洪遭逮后,新北地检署火速侦结起诉。

刑事部分,高院认为洪尧見拿槟榔刀朝施姓、陈姓护理师身体要害刺击,甚至在两人接连倒地并以脚踢、手挡方式闪避后,仍未停止攻击,可见攻击行为是基于杀人不确定故意;刺击蔡姓护理师上腹部,则是伤害。律师辩护称洪当时有谵妄、意识错乱、认知障碍,但一审嘱托医院鉴定,因他还会掩饰凶器,控制情绪,在持刀攻击施姓护理师,经对方同意带他离开后,即停止攻击,可见当时辨识能力、控制能力并无丧失或显著降低。

高院指洪尧見对施姓、陈姓护理师犯杀人未遂罪、医疗法;对蔡姓护理师犯伤害罪、医疗法,各从较重的杀人未遂罪、伤害罪处断。最高法院去年7月5日驳回洪与台湾等检察署上诉定谳。

民事部分,高院民事庭认为施女、陈女除受伤住院,还分别罹患「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创伤后压力症」,蔡女眼见洪持刀不断刺杀施女,为救人也遭刀刺伤,可见3人身心所受的创伤既深且巨。洪尧見是个六十多岁、无业的人,只因染疫就拿刀伤人,高院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驳回洪上诉。

双和医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