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钻漏洞 他想娶新欢惨遭「老婆」打脸
▲郭男离婚没按正常程序,想娶新欢遭打脸。(示意图/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一名郭姓男子4年多前和杨姓妻子离婚,但签离婚协议书时,他却是先找好证人签名,再给杨女签,2年后他想再婚,前妻便跳出来主张当时证人没亲闻亲见,婚姻关系应该还存在,结果法官也判当初的离婚无效,因此郭男不得取新的妻子。
据判决书,杨女不满郭男要再婚,向法院控诉当时签的离婚协议书,是郭男自行找2名证人签完名后,才叫她签的,强调当时证人并不在场,不知道她是否有真的要离婚的意愿,因此当时的离婚应该无效,婚姻关系仍属有效存在,认为郭男再婚属于重婚,应属无效。
对此,郭男反驳,说自己是在离婚2年后才再婚,没有重婚的问题,而证人是夫妻都认识的友人,2证人签名后才到户政单位办离婚,手续完备,认为离婚有效、再婚也有效。
法官后人传唤2名离婚证人,结果他们都说当时是郭姓男子拿给他们签的,协议书上什么都没有写,虽然有听说夫妻处得不好,但没亲耳听到杨女想要离婚,因此法官认定证人没亲闻亲见郭和妻子有离婚的真意和合意,判离婚无效、2人婚姻关系在,并另判郭再婚的婚姻无效。